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此时就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此时就需要定期还银行的房贷。但是,有的情况下,可能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时候就想要转让房子。那么,贷款未还清的房子能否转让?我们总结相关经验,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其次,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产交易更加迅速,也会使购买方多一份放心。但是,如果您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贷款没有还清的话,那么,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怎么转让呢?本文就为您推荐几种转让有贷款的房产的具体办法,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二、怎么转让有贷款的房子?
转让未还清贷款房产的具体操作:
1、怎么转让有贷款的房子: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北京等一些城市已经在07年底暂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转按揭业务。根据了解,这次叫停转按揭的主要目的是在控制银行潜在风险、挤出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但根据业内专家分析得出的结论,转按揭业务应该不会被永久性叫停。所以,您在考虑卖出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之前先去当地银行碰碰运气。
2、怎么转让有贷款的房子: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怎么转让有贷款的房子: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我们还是建议您把贷款还清以后再转让房子,如果实在需要转让贷款未还清的房子,那么可以参考上面给出的几个建议。当然,毕竟转让贷款未还清的房子会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所以您可以在转让之前先咨询一下律师,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买房首付多少合适,怎么计算
      一般来讲,买房时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和首付一部分,剩下的则贷款慢慢还。一般来说一个普通家庭承担不起付清全款的压力,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合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相关的知识。 一、贷款买房多少合适 贷款买房就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关于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申请,并且提供合...


·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一、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如果是国家拆迁,据现行规定: 1、拆迁办会给你指定的几个评估公司对您的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的是单价 然后实地测量您家的房屋面积(如老的多层单位房测出的面积可能比房产证要大) 最后用评估的单价测量的面积=拆迁赔偿款。 2、给您分一套拆迁...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什么是购房民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诉讼时效的...


·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当今社会由于时代的发展,传统风俗习惯也不断变化,比如当恋爱双方准备结婚时需要购置房产等准备,一般来讲法律规定婚房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当新婚姻法颁布后,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针对房产产权归属问题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


·一、遗产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遗产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 2、房地产管理: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


·两个人离婚房子归谁,怎么处理离婚房产
      虽然在结婚之后房子可能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但并不一定房子就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现实中,很有可能是父母出资购买给孩子的,也有可能是一方的婚前房产。那要是日后两个人离婚房子归谁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无偿使用是指什么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无偿使用是指什么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无偿使用是指房屋提供方和房屋使用方在友好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房屋无偿使用事宜上协商一致的情况。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只要是双方经协商同意一致同意的,并且签署了解约协议进行确认的,不需要其它附加条件,就可以解除原有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


·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如今,男女结婚的都要求男方家有车有房。而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也就是由父母资助买房,那么男女在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的时候,对于这样的房产又应该怎么进行分割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1.安置房的法律概念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