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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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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帐户补记入部分金额的补缴利息(设为C),分为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和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2)两种情况。

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



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



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



其中:



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n月欠缴额×(12-n+l)]



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欠缴年度当年记帐利率×1/12



(n为欠缴年度欠缴月份顺序号,且1≤n≤12)



第二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后第一年度起至补缴年度前一年度止的利息(设为C12)



C12=欠缴年度后第一年度的补缴利息+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度的补缴利息+……+补缴年度前一年度的补缴利息



其中:



欠缴年度后第-年度的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欠缴年度后第一年度记帐利率



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度的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欠缴年度后第一年度的补缴利息)×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度记帐利率



补缴年度前一年度的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欠缴年度后第一年度的补缴利息+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度的补缴利息)×补缴年度前一年度记帐利率



第三部分:补缴年度当年的欠缴利息(设为C13)



C13=(欠缴额本金+C11+C12)×(补缴时月份序号-1)×补缴年度前一年度记帐利



率×1/12



2.非跨年度的补缴利息(设为C2)



C2=∑( n月欠缴额本金×欠缴月数) ×上年度记帐利率×1/12



其中:欠缴月数= m-n



(n为本年度欠缴时月份顺序号,m为本年度补缴时月份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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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 [2005]5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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