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济补偿金要进工资总额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经济补偿金要进工资总额吗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方面: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员工自离不发工资犯法不
      员工自离不发工资犯法不?在公司上班自离不发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公司支付公司并给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我们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当你上岗的时候都是都是要签署一份劳动合
      我们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当你上岗的时候都是都是要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说明与你工作的相关内容。而这份劳动合同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当你的合同期快到的时候,企业会根据你的工作情况和你的意愿与你续签劳动合同。那这时,企业便会向你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那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


·在我国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材料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实不是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不能按照正常的劳动关系来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之所以会针对劳动关系认定产生纠纷,无外乎就是在于用人单位否定了这种劳动关系,但是基本上很少有员工无事生非,明明就不属于劳动关系,却非要主张是劳动关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 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怎样被开除有赔偿损失 如果劳动者因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但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


·事业单位合同工编外可以随时辞职吗?
      事业单位合同工编外可以随时辞职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编外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随便辞职。 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且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内容规定了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所以不可以随便辞职,只...


·一、解除工会委员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
      一、解除工会委员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需要在解除协议书中写明当事人的信息以及解除的原因等内容。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___________( 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1、投资估算阶段管理的重要性 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纵揽全局的决定性作用。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建设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念 建筑工程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这种量的规定,反映出完成建设工程中的某项合格产品与各种生产消耗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建筑工程定额是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根...


·因工作骨折两个月能做工伤鉴定吗?
      因工作骨折两个月能做工伤鉴定吗? 职工工伤经过治疗稳定,基本痊愈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没有规定2个月之内不能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不需要鉴定,根据治疗情况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