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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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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居住地(户籍地)的不同适用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是城镇户籍,则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是农村户籍,则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是,如果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是可以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的。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镇户籍人员,也有农村户籍人员的,可以统一按照同一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

2018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406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40346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40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810元/年。

其他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通常依据实际发生的原则确定赔偿金额,没有固定的计算标准和公式。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城镇标准:1248120元,即62406元×20年

2、农村标准:484800元,即24240元×20年

二、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具体计算方法:

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基准,一至十级伤残分别以100%至10%为赔偿系数。

(一)城镇标准

一级伤残:62406元×20年×100%

二级伤残:62406元×20年×90%

三级伤残:62406元×20年×80%

…………

以此类推。

十级伤残:62406元×20年×10%

(二)农村标准

一级伤残:24240元×20年×100%

二级伤残:24240元×20年×90%

三级伤残:24240元×20年×80%

…………

以此类推

十级伤残:24240元×20年×10%

如果受害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则没有伤残赔偿金。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方法和残疾赔偿金额计算方法相同。按照户籍性质和伤残等级计算。

需要注意:

第一: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第二: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第三: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如:

2012年元月,王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妻子受轻伤。王某兄弟姐妹五人,父母健在(均为59岁,北京城镇户口,需要子女抚养),并遗下双胞胎姐妹二人(年龄10岁)。则在本案中王某父母及双胞胎女儿均可主张被抚养生活费。

根据规定,父母抚养费应计算20年,女儿计算8年(至18岁)。因在本案中王某有兄妹五人,因此在计算父母的抚养费时候只应计算20%的份额,在计算女儿的抚养费的时候,因妻子也是女儿的抚养人,故只计算50%的份额。另,由于在本案中有四个被抚养人,在计算抚养费的时候,要考虑赔偿义务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2012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四、丧葬费

丧葬费同意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因为车祸造成了死亡的,具体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与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当然发生车祸,有些时候造成了人员受伤,不过却无法评上等级,这个时候并不是说就不需要赔偿了,而往往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来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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