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

一、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

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

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

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利无效。若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规模、侵权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取证。

公司在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内容的不同,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及收费,应及时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3)商业秘密的保护:

1.确定商业秘密

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

2.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1)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

(2)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级别的员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也不同,使员工身上所附的保密义务也不尽相同。

(3)对于技术信息价值维持时间较长的商业秘密,应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使之有较长时间的保密义务。反之,对于一些经营信息,特别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除特别重要确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约定保密义务。

对于知识产权来说,我国在现有阶段鼓励社会创新的政策,也加强了这一方面的监管力度,对于现有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是比以前有着更为规范的规章制度。并且当知识产权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也是会按照现有的市场估价,以及其隐藏的价值来进行计算的。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几项权利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几项权利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


·著作财产权当中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财产权当中包括哪些权利作者的著作权主要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很显然,著作财产权中的权利当然就是财产性方面的权利,那么您知道著作财产权当中具体包括了哪些权利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1、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虽然不是强制要求的,但是根据过去商标许可合同在履行的时候遇到的一些纠纷,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于主动到商标局的许可合同进行备案了,毕竟不备案的话以后发生了商标纠纷可能造成的麻烦更多。关于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将通过下面的这篇...


·专利的保护时间有多长,专利受到侵权如何解决
      专利的保护时间有多长,专利受到侵权如何解决发明创造等东西,在申请了专利之后,申请人才能获得专利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需要注意,法律对专利的保护也是有时间的,那具体说来法律对专利的保护时间有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有哪些种类?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


·商标续展注册费是什么?
      商标续展注册费是什么? 一、商标续展注册费是什么? 商标续展注册费一般是2000元,具体的续展费收取规定如下: 1 受理商标注册费 1000 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 2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3000 3 受理证...


·商标被抢注授权以后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抢注授权以后应该怎么维权?1、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2、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恶意抢注”指...


·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一、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既然都是侵犯著作权“罪”了,当然是刑事案件公诉。 一般程度的侵犯著作权行为,通常是民事责任,权利人进行民事诉讼,但有刑法规定专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具有严重情节,达到刑法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程度,...


·商标续展注册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注册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在现代化生活中,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商标也开始实行续展注册,且其从法律角度上来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商标续展注册也具备一定的法定程序。下面主要对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的法定程序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人们的认识与...


·冒充注册商标侵权罚款是怎样的
      冒充注册商标侵权罚款是怎样的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商标法》第...


·如何合理抢注国外商标?
      如何合理抢注国外商标?1.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序推进本国及其它国家(包括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工作。2.及时在中国注册与外文核心品牌对应的中文商标。3.与中国的合作伙伴开展合作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商标权的归属、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条款,在合作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业务往来...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