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规则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相应标准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拒不执行仲裁决议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解决相关争议。



·有的父母子女因为长期缺乏交流
      有的父母子女因为长期缺乏交流,而相处的时间也比较少,导致双方关系紧张,经常出现矛盾,甚至还有大打出手的情况。而此时,可能就有人想到了要与父母或者子女断绝关系。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允许当事人断绝父子关系吗?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


·一、转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转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是1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酒驾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但是醉驾的话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类犯罪案件了。也就是说酒驾和醉驾对当事人的影响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在酒精测量以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驾的话,想尽各种方法想要改成酒驾。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生活中醉驾如何改酒驾? 一、被...


·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不满2年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不满2年的房子要交多少税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和增值税5.5%。买方需要缴纳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小客车超载就是没有按照核定准载的人数运载,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你知道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是什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有: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发债目的不同。 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抵押担保方式不同。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1、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


·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需要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工多长时间,扣除了工资多少。需要公司财务处盖章证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可以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二、误工证明兹证明 (先...


·车身划痕险免赔是什么意思?
       现在车辆越来越多,人们对于车子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不光是购买交强险,一般好多连商业保险也会一起购买,对于新车来说还要购买车损险,和划痕险,那么对于车身划痕险免赔是什么意思?就是只要是投保了不计免赔,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承担所有的责任,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据了解,经过鉴...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醉驾的危害性主要有哪些?下文将会为您详细叙述。什么是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 1、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者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及时撤离现场,或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仅对赔偿有争议。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