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通常就是指的使用登记或是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的法定关系,同时也是结束因为婚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遇到了丈夫在外面赌博,并且造成了家庭负债累累的情况而选择离婚的,具体的离婚途径有两种,一种就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之后就可以进行登记离婚了,第二种就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只有进行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是诉讼的话,还要出具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在法律的规定上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决定性条件。具体的离婚途径:第一就是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就是可以马上到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的登记。关于协商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的内容上,包括离婚意思的表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财产分割等等的问题,但是也不仅仅是限于这些问题,还可以是其他有关于离婚问题的协商内容。第二种情况就是诉讼离婚的形式,这适用于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协商,那么就只有去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在交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而这样进行离婚的方式,法院同时也会对离婚后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进行裁决。诉讼离婚:进行是诉讼离婚是指的夫妻双方对于离婚中的事项或是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协商的,并且其中的一方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将会依据诉讼的程序进行离婚诉讼的审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时,法院应该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并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修复的情况,那么就会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进行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已经确定的情况或者是身份关系已经确定的案件。但是对于设计财产分割或是子女抚养的问题,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如果达成了调解协议的情况,将会另外的制作调解的协议书。并且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还会考虑到,进行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进行离婚之前都已经接受过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调解了,还有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亲友的调解的事实,同时也是为了解决法院长久调解仍然不能解决的,片面的追求调解率的一种现象。因此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特别的做出了规定,那就是对于可能通过调解来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将会依照事实的情况进行调解的处理。但是对于一些特别性质的民事案件,比如说是因为特殊程序处理的案件、婚姻关系已经确定解除的案件等等,依照法院对案件性质的判断,认定为不能够进行调解的情况,那么法院就不会对于这类案件进行调节的处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件如果是夫妻双方就相关的问题的达成协商的情形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适用的就是一切的离婚关系,对于因为丈夫赌博的情况要求离婚的,在离婚的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进应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一、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五年,这是由于重婚罪一般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此种刑罚,最高的追诉期间都是五年。 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


·在我国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结婚证吗?
      在我国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结婚证吗?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


·夫妻共同财产各立遗嘱有用吗?
      夫妻共同财产各立遗嘱有用吗?夫妻双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就各自对共同财产立的遗嘱无效,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订立遗嘱,然后签字才有可能会具有司法效力。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


·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夫妻俩离婚了,就会产生抚养费的问题,前提是子女未成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当然抚养费还可以变更的,那么我们和您聊聊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1、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最高人民...


·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老人的法定赡养人一般为其子女,当然也要在子女成年之后,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才要求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


·法院审理事实婚姻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一、法院审理事实婚姻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


·协议离婚能够委托他人办理吗
      生活中,很多事情其实都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比如签订合同等等。但对于一些关系到当事人人身的事情,通常是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那实践中,协议离婚能够委托他人办理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能够委托他人办理吗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当事人达成离婚...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父母在分手或者离婚之后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的,这其实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孩子总有长大成人的一天,而父母也是有老去的时候,总不能要求父母一直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对于抚...


·新婚姻法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 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38条第2 家...


·人民检察院是否通知家属批捕
      一、人民检察院是否通知家属批捕? 批捕是指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