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企业公司有名誉权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企业公司有名誉权么?采用文字、图片、言论、拉横幅等方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贬损法人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毋论是在网络上、媒体上还是在公司门口等,均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权。与自然人名誉权不同的是法人名誉权更多地体现为商业价值,因此,对法人名誉权的侵害方式主要是诽谤,即虚构、散布虚假事实贬损法人名誉的行为。法人名誉侵权的损害后果就是法人名誉受损,具体来说,就是导致外界对法人所拥有的外界对自身生产能力、商业信用、产品质量、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声誉形象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有所降低。在举证上,不需要举证社会评价降低的事实,只需要举证加害人存在针对法人名誉的诽谤行为且该诽谤内容已为第三人知悉即可,主张衍生损失如名誉受损遭受的经济损失应同时举证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二、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公司名誉权被侵犯一般体现在公司的商标或者公司生产的产品被不法分子冒用,造成了公司企业经济损失。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起诉并要求赔偿,涉及到侵犯公司商标权的可以根据商标法进行处理,涉及侵犯产品质量的可以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处理。



·创业公司融资时如何分配股权?
      创业公司融资时如何分配股权?创业公司融资时分配股权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


·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是什么我国文化企业的发展,其实也代表了我国公民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但是照目前的情形来看,文化企业当中,包括为我国公民提供娱乐和其它文化服务上的一些公司,由于受到融资困难问题的阻碍,实则的经营状况是非常堪忧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


·隐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隐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


·外商独资企业境外投资区别在于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境外投资区别在于什么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将国允许一些优秀的外国投资者到我国境内创办公司,同时,我国境内创办的一些公司也开始面向海外进行投资,尤其是直到现在为止,我国的外商独资公司和境外投资是相扶相依的,这样才有利于我国经济市场的良性运转。不过生活中有很多人也不是特别了...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股权质押并不改变原来的股东的身份,所以也不需要进行相关的股东的变化,当然质押必须要通过相关的机关来进行登记,这样的话在日后发生一些争议的时候,也可以按照这个登记的内容来进行一定的处理。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企业法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流程,企业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已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企业法人依法行使权利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企业法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企业法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保...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分不同种类的公司来进行不同的分配,比如说有限责任公司它的剩余财产的分配规则就应当按照股东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一、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


·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司法》 股东没有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


·自然人股东和原始股东区别有哪些?
      自然人股东和原始股东区别有哪些?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而原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