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很多企业在起步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一些经营问题,一些企业虽然对国家的经济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模式不合理,管理方式不正确导致亏损,企业选择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来减少资金压力。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对《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作出规定。

第三条 用于出资的债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权合法有效;

(二)债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

(三)债权依法可以评估和转让;

(四)债权是被投资公司经营中产生的货币给付、实物给付的合同之债;

(五)被投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出资应当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被投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债权出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条 债权人应当与被投资公司签署《债权转股权协议》 。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的约定,相关债权可 以全部或者部分转换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 被投资公司因债权转股权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得分期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一并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 更登记。 债权的实际缴纳以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为准。

第五条 用作出资的债权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和评估机构评估。

第六条 债权出资实际缴纳后, 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除应当符合 《公 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债权人的债权持有情况,包括债权的金额、债权的性质、产生的原因、产生的时间、履行情况和到 期时间等;

(二)债权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三)专项审计的情况,包括审计机构的名称、审计报告的文号、审计基准日、审计结论等;

(四)债权转股权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包括债权转股权协议的签订等。

第七条 债权转股权的,应当由被投资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材 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加盖公章) ;

(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公司加盖公章) ;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四)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决定; 被投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全体股东签署同意的股东会决议;被投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 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同意债权人以债权转股权出 资并确认债权评估金额,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等。

(五)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

(六)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债权人和被投资公司共同签署的债权出资承诺书; 内容应当包括:对所出资的债权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出承诺。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或债权转让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九)营业执照副本;

(十)公司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被投资公司股权以外的人以债权向被投资公司增资的,还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 件复印件

第八条 债权人、被投资公司的债权转股权行为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因过失提供 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国家工商局出台的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的经营,减少资金风险。管理办法中对用于出资的债权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及债权转股权的程序。债权转股权的意义重大,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进步。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欠条没有区别,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因此往往在打借条时混用二词。殊不知,借条和欠条在法律效力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人们格外注意。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


·欠网贷十万还不上该怎么办?
      欠网贷十万还不上该怎么办1、首先一定要让对方知道,钱我们一定会还,把凭证一定要保存完整,不管对方跟我们是什么关系,都应该写个借条借据,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双方就签订一个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利息计算以及违约后果等。来给予对方信任感,表明自己并非不还钱。2、如果还款期限到来...


·好意施惠之债产生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一、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实践中,也有不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以“债转股”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其安排主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先向目标企业提供一笔贷款,并且约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选择将该等贷款形式的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者要求目标企业到期归还...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


·个人间的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是合同的非常重要的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那么具体而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或者说,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呢?下文会一一为您揭晓。 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一)自然人...


·一方债务夫妻共同财产要偿还否?
      一方债务是否用共同财产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买卖合同的违约金规定 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


·欠钱不还起诉他躲起来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他躲起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起诉他躲起来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社会发展日益加快,社会上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早已经频频登上社会头条,屡见不鲜。那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如何处理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时间呢?今天我们便带您了解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请您往下阅读。 (一)、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发现有非法集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