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伤残鉴定后是不是一定要起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伤残鉴定后是不是一定要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办法如下:1、和解。和解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2、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是实质是一种行政调解。3、诉讼。诉讼指人民法院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予以解决的方式。二、交通事故纠纷起诉到哪个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为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则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的,少不了去做伤残鉴定这个程序。明确了伤残等级才能计算赔偿数额,在鉴定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这样最好,节约时间和精力。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交警调解。如果争议比较大,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的手段可能是起诉。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


·(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
      (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二)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三)...


·商品房交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商品房交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对购房者来说,交房是大事。但购房者在高兴的同时,可不要忘了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那么,实践中,商品房交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如果购房者了解了这些应该注意的事项,但开发商却延期交房了购房者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


·交通事实伤残评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实伤残评定依据是什么?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当...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 如今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主导,在金融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来维持国民经济的正常的秩序,很多企业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也就是质押式回购收到相关规则的严格管束,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多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质押式回购...


·一、汽车租赁合同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汽车租赁合同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动产(汽车)租赁合同与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在民法典租赁合同里规定的,租赁合同讲的是“租赁物”,而不是“租赁房屋、土地”,...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事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在实际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 交通事故发...


·一、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


·最新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车祸后,当事人要依法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过错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很多人对于车祸的赔偿了解并不全面,不清楚哪些需要赔偿,怎样去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最新车祸赔偿标准吧! 一、车祸赔偿项目 车祸赔偿项目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武汉市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引起了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因而,对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做出了相关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