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不给小孩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方不给小孩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 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考虑到夫妻离婚的时候在抚养费的处理上面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然后作出约定,离婚之后男方什么时间,应当支付孩子多少的抚养费。而另一种情况,则是产生了争议而起诉到法院,之后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抚养费数额作出判决。于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对男方离婚之后不付抚养费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协议离婚后能反悔吗,协议离婚是否能反悔
       生活中,大多数夫妻多选择协议离婚,甚至有些当事人为了实现协议离婚的目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财产做出巨大让步。而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却又反悔,那么此时协议离婚能反悔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后能反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


·自愿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怎么写?
      在中国家庭,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成年,对于一些成年的没有能力照顾自己、有残疾等的孩子抚养仍然有义务抚养他们。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因为孩子的抚养权争的头破血流,当然也有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当中有一方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声明书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


·双方同意离婚抚养权归谁
      双方同意离婚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


·夫妻双方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用,当然,其可以探视孩子,对方拒绝的,也可以通过起诉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解决,那么,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当事人要带上申请书、原判决书和身份证等,到法院起诉,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


·离婚彩礼算不算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
      离婚彩礼算不算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


·出轨离婚无过错方是否有补偿?
      出轨离婚无过错方是否有补偿?轨离婚无过错方一般会有补偿,但需要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对于自己的孩子,都是不想割舍的,所以很多夫妻离婚之后,还是会更加努力的去争取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是很多没有经历过家庭,没有结婚生子的年轻人,学生所不能理解的。那么关于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


·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怎么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但并不是只要夫妻离婚一方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这有一定的情形规定。那到底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


·南岸区民政局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许多年轻夫妻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多年的感情。离婚有两种当时: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大部分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这种便利的方式。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民政局办理离婚又有哪些流程呢?下文对南岸区民政局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在非独生子女的家庭当中,对于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继承方面等问题都需要作出一定的要求规定。对于财产的分配需要与子女的实际收入情况、父母的赡养问题等多方面条件相联系作出说明。那么家里遗产继承及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家里遗产继承及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指生前...


·小孩抚养费比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小孩抚养费比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