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而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2)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其中犯罪目的是目的犯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缺少犯罪目的的不构成目的犯,而对于非目的犯来讲,犯罪目的是定罪量刑时'所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犯罪动机一般是量刑中的酌定情节,不影响定罪,但是在少数犯罪中,犯罪动机也影响犯罪的成立与否。


(3)认识错误。包括行为人在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和在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两种。研究刑法上的认读错误,对于正确地认定行为人罪过的有无及强弱,进而确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另一种罪过形式。我国刑法第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过失犯罪,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没有法定的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谈不上犯罪过失的存在。


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处危害社会性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罪过内容上看,犯罪过失具有两方面特征:


(1)在意识因素上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


(2)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根本否定态度的,根据罪过内容方面特点,刑法理论将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


三、犯罪故意


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犯罪故意是行为人明知 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从罪过内容上看,犯罪故意具有两方面特征;其一,在意识因素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二,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根据意识和意志这两个方面的不同情况,刑法理论将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


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是认定犯罪最重要的要件之一,对于主观方面也是会体现在不同方面的,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就会结合多种因素来进行,所以,犯罪的构成要件对于一起案件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只有合法才能进行立案侦查。







·吸毒贩毒多少克判死刑
      在近代“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近代史屈辱的大门后,中国人见识了鸦片的巨大危害性,所以从此一直对鸦片等毒品保持警惕。当然现代毒品的种类已经日益繁多,相应的毒品犯罪也层出不穷,给人民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造成了巨大伤害。那么贩毒多少克可以判死刑?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走私、贩卖、...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
      在司法鉴中,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的是要处有期徒刑及处罚款金的,有的人认为应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是这类犯罪是根据犯罪者的行为来定夺的,这种严重的行为会危机社会的,一旦发现这种掩饰隐瞒犯罪情节,法律都会严惩,决不姑息,具体的你可以看下文。 一、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的标准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过失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情况都会遇到类似这样的情况,如把喷过敌敌畏的蔬菜未冲洗净,到集市出卖,致购食者多人中毒;误将毒药投入饲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那么,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呢?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量...


·刑事起诉书要不要写辩护意见?
      刑事起诉书要不要写辩护意见?不需要。刑事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


·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在生活中,一部分人的行为活动,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以及财产的安全,这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本类罪犯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安全,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只要构成危害公共安全...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


·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区别
      我们所说的刑事诉讼,一般是说对刑事犯罪案件里面的诉讼;我们所说的民事诉讼,一般是指非刑事犯罪,在日常生活(民间)因各种原因而引发诉讼案件。它们有以下区别:1.刑事诉讼中主要是以对被诉讼人以惩罚为最终目的诉讼,其他只作为附加刑罚(就例如剥夺一些权利或者处以合理罚金等等等)。2.民事...


·刑事诉讼法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刑事诉讼法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怎么样的?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


·一、按照规定醉驾法院怎么判刑?
      一、按照规定醉驾法院怎么判刑?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


·刑满释放未5年,无照驾驶醉驾算累犯吗,怎么处理?
      刑满释放未5年,无照驾驶醉驾算累犯吗,怎么处理? 刑满释放未满5年,又无照驾驶醉驾机动车的,不属于累犯。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法定最高刑罚为拘役,不符合累犯所要求的“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规定,故不构成累犯。 但是在量刑时,应考虑其有犯罪前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