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考验期后发现犯新罪会被逮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缓刑考验期后发现犯新罪会被逮捕吗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的,会被逮捕,撤销缓刑,将新罪判决后与原判刑罚合并执行。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考验期是缓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考验期的目的,在于考察被缓刑人是否接受改造,以使缓刑制度发挥积极的效用。我国《刑法》根据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三种法律后果:1、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3、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根据该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综上所述,虽然是在缓刑考验期之后范新罪的,但是说明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罪不彻底,态度不够端正,所以还是会被逮捕,虽然满足判缓刑的条件,但是屡教不改仍然对社会存在危害。虽然判了缓刑,但是法律还是有一定的底线的,对于新罪原判刑罚都会一起执行。



·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基本都是开庭审理,同时也是会进行公开审理,也就是允许其他人到庭旁观。但在刑事案件中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此时就不能公开审判了,也就是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况,那究竟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


·缓刑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缓刑一般是对于在3年有期徒刑之下的犯人所使用的一项的量刑,一般是罪行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才能使用缓刑,那么对于缓刑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一般是根据认错态度和所犯罪行来进行量刑标准,主要就是要看你是否犯下罪行严重了。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


·减刑新政策一年减几次
      看具体情况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服刑人员驾驶证怎么办
      具体方法是:因服刑,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公安机关具有通缉权,通缉以发布通缉令进行。通缉的对象必须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这里既包括具备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应当依法逮捕,而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经依法执行逮捕,羁押期间又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被通...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都有哪些?
      针对违法犯罪案件,从被举报或者是案发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再到法院审理后,罪犯入狱服刑,我国都有严格的执行制度和流程,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都有哪些?主要有立案、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和执行五个阶段,各阶段具体规定如下: 立案 编辑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


·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吗
      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吗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
      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在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就会构成侵占罪。而此前,还需要对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内容作出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侵占罪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 一、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自诉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怎么判?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怎么判? 我国长期以来都是依法治国,生活中的种种问题以及纠纷都会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同时也对犯罪分子有着严厉的惩罚,传染病故意扩散将会严重影响他人的健康,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在我国法规中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那传染病毒种扩散罪怎么判?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