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公款不属于共犯的可能性有多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挪用公款不属于共犯的可能性有多大挪用公款不属于共犯的可能性是较小的,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共同犯罪故意和单独犯罪故意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单独犯罪故意,只是对本人行为的性质的认识以及对本人行为可能造成的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希望或放任。而在共同犯罪故意中,还包括对其他共同犯罪人行为的认识以及对共同造成的危害结果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并且以此表明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一定犯意联系,这种犯意联系将各共同犯罪人的思想沟通,成为共同犯罪的重要内容。挪用公款的现象存在不在少数,同样罪行的认定可能会有出入,但是只要自己的行为是法律约束范围里的就可以,但是更多的还是自己需要积极的践行有关的准则,不过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此类问题的严查,有关当事人只要涉嫌此类违法行为,处罚就会较重。



·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活动中,为了减少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债券的合同中约定回售条款。在一定期限到来时,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并且法律也进行了详细规定。那么,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回售条...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一、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的话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可以就还款事宜友好协商,如果债务人存在拒绝还款的情形,就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解决,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最后能顺利执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人还款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


·贷款账户可以冻结吗
      可以冻结。商业贷款账户可以被银行冻结,冻结之后,卡只可进账不可出账。若因逾期问题账户被冻结,可以还清逾期金额后再申请解冻账户,建议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避免逾期记录给个人征信留下污点影响个人今后的经济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


·离婚后的婚内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借款合同一旦出错,必然会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那么借款合同写错了怎么办呢? ...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一、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但是,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与合伙...


·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是什么?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否合法?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否合法?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合法的,比如说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而产生一系列矛盾,那么派出所可以对此进行处理,债务纠纷是否可以到派出所调解,先明确以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也越来越富裕,所以私人借贷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可在私人借贷的过程中,有些人常常会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这样是不合适的。那么,借条与欠条之间究竟有哪些区别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