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父母赠予的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是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二、理由如下:第一,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即该规定所要表达的意思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为例外。这里的“例外”就是要有证据证明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男或女之一方,且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的意思表示,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具体到本案中,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均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父母赠与给男方个人的,也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父母赠与给女方个人的,也就说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规定的“例外”情形,自然而然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符合上述规定。第二,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解释中的历史解释。所谓的历史解释又称立法解释、沿革解释或法意解释,系指对一个法律条文有多种不同的解释时,并且各种解释意见均有其理由,很难说哪种解释意见正确或错误,这时就应从法律的起草和制定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如立法理由书、草案和审议记录等,来探求立法者或最高司法机关于制定法律或司法解释时所作的价值判断及所要实现的目的,以推知该法律条文的立法者或最高司法者的意思的解释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条规定在较早征求意见稿中表述为“双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的,可视为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配偶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出资者明确表示赠与其子女配偶的除外”。虽然婚姻法解释三最后审议通过去掉了后半句即“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配偶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出资者明确表示赠与其子女配偶的除外。”但该草拟稿规定仍对解释该条规定可以起参考作用。第三,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有司法实践的佐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参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意见,亦应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后无论哪一方父母赠予的房产,婚姻法都是将其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离婚时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话,是按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有关规定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关事项,最好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提前进行公证,那么剩下的财产都是被分割的。



·购买两限房离婚分割怎么分割?
      对于婚后夫妻生活并不理想的夫妻二人最终会走上离婚的道路,夫妻离婚后最大的争议就是对夫妻财产的分割,房产也是夫妻财产的重要共同组成部分,房产也有不同的分类情况,那么对于购买两限房离婚分割怎么分割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购买两限房离婚分割怎么分割? 《民法典》(20...


·已经网签备案的房子怎样改名字?
      已经网签备案的房子怎样改名字(一)、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什么?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什么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


·没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电视剧里,我们经常看到丈夫为了证明对妻子的爱意,表明自己绝不变心的态度,会将自己户口下的房子转到妻子名下,让妻子放心,也保障了未来就算离婚妻子也有了生活住所地保障。那么我们就来和您讲一讲没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让您学习并有可能运用到生活中。 没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与流程?办...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一、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书写规则 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1、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


·房货提前还款怎么算利息
      房货提前还款怎么算利息全部提前还款是指一次性结清房贷本息。全部提前还款之后,利息计算截止到还清银行本息的当日,什么时候还清就计算到那时候。部分银行对提前还款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工行需要收2~3个月的利息作为手续费,农行、中行和交行则收取一个月利息,其中农行对贷款三年内提前还款的行...


·发生一房多卖的房子算谁的
      一房多卖的房子算谁的《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


·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而购房者又没有识别出来,
      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而购房者又没有识别出来,则会给购房者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卖房欺诈的行为应该怎么认定呢?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权益受损,应该怎么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疑惑。 一、开发商卖房欺诈的行为应该怎么...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包括哪些情况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一、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