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 一、什么是非要式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只需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法律没有限定合同的具体形式要求。如买卖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居间合同、家政服务合同、赠予合同、雇佣合同等都是非要式合同。
二、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
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非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非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合同即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故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但对于法律有特别的形式要件规定的或一些重要交易,如不动产买卖,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
三、费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5、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为了深刻认识这一标准必须进一步理解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基础──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从上文我们可以简单的了解非要式合同的概念,其实不难理解。从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就可以看出非要式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行,没有具体的形式和内容。一般来说,非要式合同采用的是口头形式。


·履行买卖合同催告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履行买卖合同催告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履行买卖合同催告函 致:??????? 先生??????? 律师事务所系在司法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系中国注册律师,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本所受??????? (以下称委托人)之托,指派??????? 律师(执业证号:???????...


·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


·合同纠纷法院起诉费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合同纠纷法院起诉费多少钱由什么确定?合同纠纷法院起诉费多少钱由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财产纠纷来确定,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于企业以及公司的员工来说,集体合同制度维护了劳动者自身的劳动权益,因其中涉及到了员工的权益和福利,企业就会按合同执行。那么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集体合同,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 集体合同是...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怎么写才规范?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怎么写才规范?不动产赠与合同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就做:房屋赠与。房屋赠与的意思就是:赠与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的送给其他人。房屋赠与需要赠与人与被赠与人共同签订书面合同,证明此房产是赠与人自愿无偿送给被赠与人而且被赠与人也愿意接受,除了双方要签订赠...


·联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联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联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订立联营合同,一般是由一个或者几个企业或事业单位作为发起人,向自己物色的联营对象提出签约倡议,经过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如果意思表示一致,即可签订联营协议。订立联营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在订立联营合同时...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一、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出现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情况的通常处理方法: 1、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违约方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违约方不...


·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2023
      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


·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合同怎么办?
      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合同怎么办?约定违约责任的目的在于,一是通过设定违约责任而提高违约成本,迫使对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从而维持交易结果的可预见性;二是通过违约责任的设定,在对方违约时将自己一方所受到的损失转移给对方,以保证自己一方不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 违约金和定金都是以金钱...


·合同签了短期之内可以毁约吗
      合同签了短期之内可以毁约合同一般签了就不可以违约,除非你们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内容违法,这样可以主张无效。二、合同毁约怎么办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依...


·赠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赠与合同是很常见的情况,那么对于赠与合同出现了纠纷的情况我们就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附条件赠与是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下述可撤销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