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交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品房交房最新政策是什么?商品房交房最新政策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综上所述,现在市场上所售卖的商品房在到购买者的手中是需要经历很多手续的,尤其是在交房这一环节中,也总是容易出现问题的手续之一,所以国家对于交房的政策上是要求房地产必须要将房屋的质量和出售的手续保证好才能够给市民交房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上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如果过错全在一方身上,则这一方应负的是全部责任,同样的,还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划分。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分别是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没有造成人员人身伤亡 第二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 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决。这种事故由于没有行政干预,是非常快捷的。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


·一、押金不要了不交房租直接走人会怎样?
      一、押金不要了不交房租直接走人会怎样? 只要房东不嫌麻烦,是可以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这种情况属于违约行为,建议通过协商解决。一走了之,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困扰!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确定?(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


·2023年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2023年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一、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违章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交通事故具体是指哪些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吧。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发生在道路上的,发生在机动车身上的事故,那么就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交通事故具体是指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具体是指哪些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


·一、交通事故造成刑事犯罪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造成刑事犯罪怎么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交通肇事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
      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现在不管是机动车还是普通人,其实都是为自己投保了相应的保险的,而要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只要是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都是需要作出赔偿。具体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保险事...


·一、交通事故个体户误工费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个体户误工费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交通事故中无固定收入的个体经营户的误工费按下列方法计算:个体经营户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当地相同行业平均工资...


·汽车质押权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汽车质押权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一、如何订立质押合同 车辆质押的成立与生效车辆质押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质押合同。《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了: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