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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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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是可以的,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涉及到夫妻一方财产协商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则合法的。但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办理。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 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不同的房产和土地使用证,那么所谓的并请就是在对方的土地使用证是添加姓名,这是法律上是可以操作的,也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上。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权证,如果添加姓名则导致财产的属性由一方所有转变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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