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柜台签合同生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租柜台签合同生效吗?租柜台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租柜台签合同生效吗
租柜台签合同生效,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如下: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3、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租赁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欠缺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因而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有关租赁权利义务的条款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的认定依据:当事人不合格;合同内容违法;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租柜台合同范本
柜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出租人:签订地点:承租人:签订时间:
第一条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序号名称位置质量柜台长度占用面积
(不含柜台)用途配套设施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元
租金每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租赁柜台的用途是:
第五条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人负担。
第六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签字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阅读了上文,租柜台签合同生效吗的答案是肯定的,租柜台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租柜台是也是属于一种交易行为,并因此签订的租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属于合同中的一种,只要具备了合同生效的条件租赁合同就已经生效,另外还为您总结了一篇租赁柜台的合同范文以供您参考,在租赁的时候需要对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仔细的阅读,防止有一些条款约定不明导致一些纠纷。


·哺乳期合同到期默认顺延还是需要补签合同
      哺乳期合同到期默认顺延还是需要补签合同 一、哺乳期合同到期默认顺延还是需要补签合同 劳动合同默认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当我们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时候,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签订一份有效的合同,是您比较关注的问题,因为有效的合同才受法律的保护,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合同签订的流程,您就能够明白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了。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一、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在合同订立生效之后,有的情况下会导致合同终止,而有的情况下则是让合同解除,但是他们的最终结果都是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消灭了。因此就有人分不清楚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合...


·订立合同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吗在实践中,有些人对合同的订立形式不是很了解,以为想要订立合同就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那事实上,订立合同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吗?其实,这也是困惑不少人的一个问题,并且还常常会引发纠纷。那在法律上,签合同只能用书面形式吗?我们马上为您做介绍。 一、订立合同必须要用...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监理人在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只有承担其自己的责任,尽好自己的义务才能做好监理工作。那么,关于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这个问题,您都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什么是监理?“监理”的含义可以更...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在合同的最后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如果和公司或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方面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资料对于需要了解这方面的人有一定帮助。 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加盖公章...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的范本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的范本在日常生活中,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告递交诉讼材料,案件移交后被告存有异议,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解答有关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的相关内容。 一、管辖权异议运行制度的改良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