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之间债务转移应该如何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股东之间债务转移应该如何办理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股东之间的债务转移,应该通知相关的公司原有股东和相关的相关的债务人。我国的法律规定,变更时应到相关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相关的税务、股权等公司信息,都应及时的进行变更,符合我国的公司法律条文和公司发展需求。



·借条需要公证吗
      借条需要公证吗,公证收取的费用?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借钱借物的行为非常常见,而通常我们说的借条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借取财物时写给对方的证明二者有债务关系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前提是借条是合法书写的。那么借条需要公证吗?下面有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借条需要公证吗?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


·股权质押能抵债吗
      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股权质押解除后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一、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公司以这种财产的房契或地契作抵押,如果发生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抵押的财产将被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债务。另外,用作抵押的财产价...


·给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
      给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给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


·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将不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有很多债务都是需要进行担保的,因为担保的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可能更有保障。当然,实际上连带债务担保的话,需要签订一个年代责任担保协议书里面会有一些条款,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连带责...


·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
       一、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
      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 一、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 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合法的行为,主要是因为这属于两段不同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对方不予还款可以起诉,具体程序如下所述: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爸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爸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之后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1、协议离婚的基本前提在于婚姻双方能够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合意。协议的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无欺诈、胁迫等情节,且其内容...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否合法?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否合法?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合法的,比如说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而产生一系列矛盾,那么派出所可以对此进行处理,债务纠纷是否可以到派出所调解,先明确以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


·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