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再婚并不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当中并不包括再婚。因为谁也没有资格肯定的说,当事人带着孩子再婚,再婚以后就一定会对孩子的生活有影响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这种情形的。但是,父母双方私下协商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话法律上也支持的。二、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离婚后有孩子抚养权的主体,若是选择与他人结婚,是不会导致抚养权丧失的,即使是那些实施了侵害孩子权益行为的主体,在被法院撤销其监护孩子的资格之后,也可以在孩子同意的情形下,再次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同时也可以享有一些权利。



·婚姻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的
      婚姻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


·法律规定哪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是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


·结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有多长
       不管以哪种方式离婚的,此时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肯定都是要耽误当事人一定的时间。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所需要耽误的时间则更多。那么实践中,夫妻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有多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有多长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
      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 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 ?要想快速离婚,只有协议离婚速度最快,只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家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会严重危害到社会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我国刑法上也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那么醉驾青岛律师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醉驾青岛律师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


·离婚赡养费怎么算
      婚姻关系终结时,您都很关心财产的相关问题,那么离婚赡养费怎么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知识。 一、离婚赡养费怎么算 我国的法律只对子女与父母之间规定了赡养费,夫妻在离婚时只会涉及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不会有赡养费。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 抚养费...


·法律规定哪些不构成重婚罪
      一、哪些不构成重婚罪 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


·子女对父母抚养协议书可以提出异议吗
      子女对父母抚养协议书可以提出异议吗?子女对父母抚养协议书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


·实际离婚抚养费上限是多少?
      夫妻离婚在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处理好了之后,紧接着还需要处理抚养费的问题,不过很多人都在问离婚抚养费上限是多少。但其实我国对抚养费的上限并没有做出过规定,一般只要是在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范围内的费用,其实都算是合理的,也是需要支付的。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该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吧。 一、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