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广州租房注意事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广州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综上所述,对于租房的注意事项还是比较多的,如果稍不注意那么很容易掉进租房合同到陷阱。不管是在哪个地方签订的租房协议都应该注意很多问题,才能够避免上当受骗,很多人也会利用租房的行为来骗取一定的利益,所以对于租赁的客体等都需要有详细的认知,合同的签订才是非常需要注意的。


·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签合同是现在购房者与售房者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的一种新的形式。很多人对于网签合同根本不了解,就盲目的签订合同,因此带来的麻烦也不少。那么,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了预售证,则通...


·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
      一、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三十年的自建房只要不是违章建筑,拆迁的时候,政府都应该给补偿款。当然,有一些条件限制。自建房的房东应该持房产证及土地证等有效证件,在被拆迁后提出补偿款。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一、对企业来讲发生疫情房租怎么办?
      一、对企业来讲发生疫情房租怎么办?疫情期间企业房租问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在民商事活动中,各方处于平等、自主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交易的平等。因此,直接从法律层面强制规定出租方必须减免承租方租金,不符合逻辑与情理。在诉讼实践中,法院是否支持承租方减免租金的主张,也非一概而论...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住改非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三种,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卖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已公证的委托书。 2、买房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3、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或继承...


·在生活当中,其实涉及到房子产权争夺的案例,当事人有时候遇到的
      在生活当中,其实涉及到房子产权争夺的案例,当事人有时候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比较多。例如说,因为争夺房产而耽误了自己的一些正常的工作,这里面可能就还包含一个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对于房产纠纷误工费案例起诉流程是什么,我们将给您详细介绍。 一、房产纠纷误工...


·按揭买的房子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房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全额提前还清,就是把所欠房贷一次性还清。2、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每月还款额固定不变的情况下,逐渐缩短还款期限。另一种是每月还款额减少,但还款期限不变。《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


·房屋转租合法吗,转租是否合法
      在不能继续租赁房屋,但此时租房期限又没到期的时候,有的人就会将房屋转租出去,目前在我国房屋转租合法吗?如果法律规定不合法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容易产生纠纷,也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房屋转租合法吗,转租是否合法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


·怎么打房产纠纷官司,如何处理房产纠纷官司
      可以说房产当中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毕竟此时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而不管是哪方当事人在遇到纠纷的时候都不会愿意退让。因此很多时候究竟房产纠纷都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进行的。那实践中当事人怎么打房产纠纷官司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打房产纠纷官司 当...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婚姻破裂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在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重要的一部分。房产协商或者判决后需要移交过户,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过户的概念和程序,怎样处理。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