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认定1、本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界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放火罪、爆炸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亦可采用放火、爆炸的手段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往往也会导致火灾、爆炸的严重后果。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放火罪、爆炸罪的犯罪对象是一切公私财物。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方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这是法条竞合问题。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而不能定放火罪或爆炸罪。2、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等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的界限确定某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是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还是构成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主要看受破坏的易燃易爆设备是否处于正在使用中,破坏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如果破坏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反之,如果行为人破坏的是非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因其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因而不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只是对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如果是故意毁损非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果行为人采用盗窃方法破坏非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以盗窃罪论处。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求此时的易燃易爆设备是正在使用过程中,要是实施破坏行为的时候并没有使用,比如还在制造、运输、安装、架设或尚在库存中,以及虽然已交付使用但正在检修暂停使用的,这个时候并不能按照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量刑也有所不同。根据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 根据缓刑制度设计及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


·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附加刑里面就有一个没收财产的处罚。其中又具体分为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没收个人部分财产。那么现实中,该怎么认定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没收财产刑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一、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 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


·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多久?
      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多久?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天而对于法院所作出的裁定的话,他的抗诉期间是5天,两者是存在着一个时间上的差异的抗诉,他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所进行的案件审理,觉得结果不是公正的话可以进行监督的一种具体的重要形式。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


·醉驾酒精含量150能判缓刑吗?
      一、醉驾酒精含量150能判缓刑吗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如果没有超员超载、酒驾前科等从重情节,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 一、刑事和解撤案规定 在我国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对于轻伤案件的刑事和解,公安机关不可以进行撤案,只能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撤销,因此为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公...


·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
      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有一种保险叫做代驾责任保险,是为了预防你在叫代驾是车事故的责任险。如果发生代驾事故是可以要求代驾公司赔保的,但是前提是不能骗保,骗保会有相应的处罚,也必须要购买代驾责任险。那么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诽谤罪的构成要要件是什么
      诽谤罪的构成要要件是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


·单位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单位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拒不执行判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