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有规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有规定吗?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二、公司验资证明包括哪些内容?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公司名称;2、公司类型;3、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4、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5、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6、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7、其他事项。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怎么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综上所述,注册公司是创业的第一步,成立一家公司要办的手续挺多,事先要进行核名,符合条件的才能注册。并且要准备好满足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技术、厂房设备等出资。注册资本一旦固定,会体现在营业执照上。



·初创期企业融资流程是什么
      初创期企业融资流程是什么 创业是现在很多年轻人的想法。在创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对于很多白手起家的年轻人来说,想要进行创业,首先就得解决企业的起步资金。在商务领域,对于融资,您都不陌生。初次进行创业,想要通过融资来获得起步,了解融资的流程显得尤为重要。接下来,我们专门针对初...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不仅需要组织生产经营,还要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进行民事诉讼。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职责,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企业...


·一、查出艾滋被辞退起诉公司能胜诉吗?
      一、查出艾滋被辞退起诉公司能胜诉吗? 1、用人单位不能辞退检测出艾滋病的劳动者,要尊重和依法保护其平等就业的合法权利。《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


·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处于权力的核心地位,同时权力受到制约,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并且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对于日后可能会面临怎么样的风险,这些都是非常的难以预知的。所以在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必须要在了解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以后,...


·公司被并购应注意什么
      公司被并购的注意事项: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一、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一) 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 1、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并赋予监事会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公司利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2、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公司法》规定,公司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企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劳动者无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1、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哪些 一、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哪些?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以下几点: 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


·合伙企业有多少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多少合伙人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的转让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该条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