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说到股权质押,相信您都会想问”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这个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您知道股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

不能。股权和任何权利一样,都是只有一次的质押机会。重复质押,本质就是欺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一十四条 【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为了股权出质顺利设立及股权质权的实现,应该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股权质押协议作为规范质权人和出质股东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笔者认为,为了保护质权人,在该协议中,应将股权质押的核心内容以及其他对股权质押设立、股权质权实现有影响的特别条款列明。对此,根据股权质押的合同目的,笔者理解有以下几方面需要约定:

1、股权质押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股权质押协议合法和有效是首要前提,否则,如果无效则协议将恢复原状。对于股权质押协议的有效,既要保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和限制性规定,又要保证主合同即借款协议或者投资协议的有效,例如,如果是出借方与借入方都是企业,则不宜双方直接签订《借款合同》,建议采取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其他变通的合法有效方式,以规避因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无效而产生的从合同即股权质押协议无效。

2、股权质押标的对象,应该包括股份、股份比例项下各项权能、以及股份项下的增值、收益等。

3、股权质押期限,股权质押作为限制物权,应不设期限,主债权未能足额及时清偿的,质权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立抵押权存续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同理也适用于质押期限。

4、股权出质登记手续的时间和双方义务。为了股权质押手续及时顺利办理,避免出质股东在股权质押设立时推卸责任,应将质押手续办理的时间以及出质股东需要提交的材料、质权人协助义务等内容约定清楚。

5、出质股东应取得目标公司及其内部公司(如果出质人为公司的)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虽然股权出质登记机关的行政规定在股权出质设立应提交的文件中并未包括股东会决议,但是,为了避免股权出质设立后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不必要的争议,以及股权质权实现时质押股权顺利转让,在股权质押时即应取得股东会表决。

6、出质股东的陈述保证,包括质押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保证质押股权价值不明显减少,有义务促使目标公司不擅自处分公司资产,不作出其他损害质权人权益的行为。

7、对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应吸取其他民事案件中未具体约定违约责任导致守约方无法主张损害赔偿的教训,在股权质押协议中,应对出质股东的主要违约行为进行界定,并对对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约定,该违约金既可以操作,又能救济质权人。

8、设立协议解除的退出机制。同样应吸取其他民事案件中未约定协议解除情形导致守约方单方要求违约方退出的教训,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何种情形下,质权人有权单方要求解除股权质押协议,尤其是对出质股东违反诚信和善良管理义务,致使质押股权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

综上所述,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答案是否定的。股权和任何权利一样,都是只有一次的质押机会.重复质押,本质就是欺诈。另外,为了股权出质顺利设立及股权质权的实现,应该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好相关的条款


·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一、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
      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
      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 一、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 1、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没有落实 在许多企业中,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司其职,没有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真正负责,因此也没有人对收款问题承担责任。在外部信用风险增大时,便产生大量拖欠账款,而且是在被拖欠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才开始催收。其...


·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纠纷是相当不容易解决的,所以在涉及到有关债权债务等问题时最好是先了解一下债权债务在法律中有什么规定,而如果想要将债权债务进行转移,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开发票的,但是关于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您都了解多少呢?来看一下下文吧。 一、债权债务转移发票...


·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直接去法院诉讼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去法院进行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商议达成一致就双方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一、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


·国家关于退款违约金的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
      国家关于退款违约金的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国家关于退款违约金的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关于退款的问题 1、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2、延迟交房。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


·债权债务互换协议
      债权债务互换协议 一、债权债务互换协议签订主体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 二、债务置换是什么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


·办理业主贷款有哪些程序
      在大城市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是很多年轻人的梦想,当然有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是也有些人奋斗几年之后才攒够了首付的钱,这些人便开始考虑要办理业主贷款来提前完成自己的梦想。这种提前消费意识在年轻人中广受追捧,那么很多人就像问了:办理业主贷款有哪些程序呢? 办理业...


·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一、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个人小额贷款的风险主要有: 1、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个人信用风险,也即个人收入的波动幅度和道德品质修养水平,其中个人信用状况还与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密切相关。 2、商业银行自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