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的死亡残疾赔偿金限额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强险的死亡残疾赔偿金限额包括哪些?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6、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车辆损失照片;


保险公司和国家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的限额是有上限的,其实,残疾赔偿金是一笔单独的民事赔偿,其他围绕着受害者残疾而支付的赔偿项目都并不包含在残疾赔偿金中。比如辅助器具费和康复费,这都是相互独立的,计算残疾赔偿金限额的时候,考虑的因素也比较多。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


·交通伤残鉴定手指怎么赔偿?
      交通伤残鉴定手指怎么赔偿?如果按照事故伤害和赔偿项目的种类来分,交通事故伤害可分为一般伤害、伤残伤害和死亡伤害。伤害的种类不同,所获得的赔偿项目也不同。一般伤害下,赔偿项目仅仅为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而伤残伤害下,除了可以获得几乎所有一般伤害下的...


·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肇事的定义: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车辆损毁、建筑物倒塌等均称为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现行的《道路...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趋于高发,其中有小擦小碰,但也有致人伤残的大事故。不论是怎样的事故,最终都将归咎于责任及经济赔偿上。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本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讲一讲。 一、概述 2004年5月1日起...


·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车辆停车费由谁来买单?
      对于很多司机朋友,不管是新手还是老手,都发生过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通部门根据取证的需要,会暂扣事故车辆。事故处理结束后,车主便可以到相应停车场取车,很多新闻报出有些停车场开出高额停车费。那么交通事故车辆停车费到底要交么?带你做个了解。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车辆停车费由谁...


·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一、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吗? 目前法律规定,如果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会对车主进行处罚,处罚包括比较高额的罚款,吊销驾驶执照,严重者甚至可能拘留。 酒驾已经是一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了,在以往的事故案件中,酒驾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不进行赔偿的。虽然目...


·二手房交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要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


·高空坠物砸车赔偿协议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砸车赔偿协议是怎样的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新交规闯黄灯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如果当黄灯亮起时,我们开的车车身已经越过了停止线,这时候我们是可以继续通行的,不算闯黄灯也不会受到处罚。还有一种闯黄灯的情况是要受到很严厉的处罚,不仅要扣分还要罚款。就是当黄灯已经亮了,而我们车的任何一部分都没有超过停止线。但是黄灯亮了还在继续行驶,就会受到和...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那些费用有哪些?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那些费用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在我国,如果不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的话,是很容易出现一些交通事故的。出现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将司机的车辆扣留,扣留是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必须要予以遵守但是许多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新交法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