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1、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二、其他赔偿项目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三、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总而言之,无论是几级工伤也不能统一规定赔偿标准,因为不可能全国各地劳动者的基本工资都是一样的,所以,仅仅在伤残补助金的这一块就会拉开赔付标准。不过,10级工伤也并不一定就必须要提前退出工作岗位,有可能的话还可以在本单位从事其他的工作。




·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事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帮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的过程当中,工伤鉴定委员会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伤鉴定的顺利进展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石家庄工伤...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在线咨询 >一、土方开挖有哪些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一、土方开挖有哪些原则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综合考虑土方量、土方运距、土方施工顺序、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土方平衡,合理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合理确定土方机械的作业线路、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弃土地点等。并结合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场地条件...


·工伤认定书公告送达方式有哪些?
      工伤认定书属于法律文书的一种,其寄送和签收有着严格的规定,以保证能安全送到所有人手中。但是人们对它的送达方式可能有所疑问。那么,工伤认定书公告送达方式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书送达单位时应该由谁签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婆有身孕能辞退员工吗?
      老婆有身孕能辞退员工吗?老婆有身孕不能辞退员工,能够辞退的情形必须是具有劳动法17条所规定的具体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


·病假一般扣工资怎么算?
      病假一般扣工资怎么算病假与医疗期的问题,现在全国尚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以上海为例,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中明确,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1、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许多项目的建设都会涉及到房屋的拆除。房屋拆除由专业的公司承包,在施工前,施工方会制定一份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制定房屋拆除计划,同时为了保证房屋拆除的质量,要制定一系列的质量保证措施。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一、房屋拆除工...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之一,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是用人单位给自己的保障性待遇,不同的地区,相关的规定有所区别。那么,苏州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五险一金”指...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怎么计算,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怎么计算,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等级分数计算的规定是: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二、相关具...


·常州市工伤鉴定费用如何收取
      在日常的工作生产中,人身受到伤害是一件痛苦和麻烦的事情。之后的工伤鉴定也是一件繁琐的事情,需要受伤职工写工伤鉴定申请书,公司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当然,公司还需缴纳工伤鉴定的费用。那么,常州市工伤鉴定费用是如何收取的呢?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 常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昆山工伤鉴定怎么做?
      工伤鉴定是您所知道的,但是咱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您都只知道需要做工伤鉴定却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样去做工伤鉴定,因此许多人都在询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昆山工伤鉴定怎么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昆山工伤鉴定过程 (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


·配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我们的赖以生存的世界没有五颜六色的灯光色彩,没有霓虹灯,有的只是单调的蜡烛的黄光,可见,灯光对于我们的重要性,灯光是需要通电的,通电了才能发出亮光,才有各种颜色,各种类型的光。不仅是灯光,我们的手机,电脑,电视等等电子产品,还有生活中的很多东西都需要用到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