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权是谁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权是谁的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三、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随着国民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法律意识也开始增强,丢个人合法的权益开始注重起来。根据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职务发明是跟单位进行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所有发明的支出都是由单位进行支付,所以发明专利的归属也是归单位所有。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多少年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


·注册商标驳回申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驳回申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


·不享有著作权保护的?
      不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有哪些 一、不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


·商标未续展未满一年可以再次注册吗?
      商标未续展未满一年可以再次注册吗?不可以的;《商标法》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1. 禁止注册的主体是所有人。商标法第46条仅禁止与被注销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显然不论该申...


·专利侵权一般赔偿多少
      说到专利的赔偿,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对他人专利的侵权。专利侵权,在行为上面表现的是对受到专利权保护的专利,导致了侵权。也就是说,在专利侵权案件里面,这诶面的专利一定是专利的所有人,事先已经在我国的专利局进行了申请专利保护的,这种专利。那么如果案件当中的专利,确实是...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导致商标权视为不存在,涉及到商标所享有的一系列的权利,都不能够再次的来进行行使。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 现在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很多开发商都在不断的研究开发新的软件,开发成功了,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来保护自己开发的软件,很多人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还不是很清楚,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下。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 1、注册用户名(用...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崛起,市场竞争越来越多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商标侵权纠纷显著增加。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作为商标专用权人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探讨一下这些问题吧。 一、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


·专利权及其法律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及其法律特征是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


·个人专利申请申请条件?
      个人专利申请申请条件? 专利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个人专利申请与企业专利申请在递交材料仅部分区别,2017专利申请新政策:个人与企业申请专利都可以办理费用减缓(主要减缓年费与申请费用)减免85% 费用减缓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工作或学习的个人,且上年度月均收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