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赔偿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三、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多数情况下误工费都是对受害人作出赔偿的,而此时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计算误工费数额。若是属于受害人家属,那么只有在处理受害人丧葬事宜的情况下导致误工的,此时才有误工费方面的赔偿,而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支持家属所要误工费。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持续红火行情,房屋买卖交易更加频繁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持续红火行情,房屋买卖交易更加频繁,交易数量不断增加,许多老百姓都听过、见过、甚至直接有过房屋买卖的经历,其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这也是确定房屋买卖最终达成的依据,那么,商品房买卖如何网签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是指,房产交易双...


·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记录 3、出院记录 4、费用清单 5、患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7、患者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8、异地住院需要医院开具相关转院...


·拥有汽车的朋友都知道,在购买汽车的时候需要买一份保险,这份保
      拥有汽车的朋友都知道,在购买汽车的时候需要买一份保险,这份保险是由法律规定每一辆车都必须强制购买的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保险的了解只是停留在“强制”上,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详细条款还不是很清楚,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介绍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有没有精神损失费呢?
      一、交通事故有没有精神损失费呢? 一般情况下有精神损失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 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


·福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据统计,我国每年处理最多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福建省作为我国沿海城市,更是一个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城市,福建交警大队光是每年花在处理交通事故上的人力和物力就有很多。那么,结合各方面的材料,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来给您讲解。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含...


·注册商标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主要形式 是合同方式转让。 商标转让: 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 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商标转让人在同类别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申请转让注...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1、具体刑期要看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


·汽车作为我国的主要交通工具
      汽车作为我国的主要交通工具,在为我国的公民带来相应的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人员的伤害。我国对这类伤害有一定的保险制度进行相应的赔偿。那车险人伤中的误工费是怎样赔偿的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赔偿。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
      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


·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说到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其实也就是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判断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时候,就需要对比是否满足了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内容。那到底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