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院进行家事审判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法院进行家事审判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夫妻财产分割是什么?夫妻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一般来说夫妻之间进行财产分割只会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分割的方式有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和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两种方式,第一种主要是需要夫妻之间协议商定分割比例即可,方式简单,而第二种则需要人民法院基于一定的分割原则和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


·离婚诉讼案要开几次庭?
      离婚诉讼案要开几次庭?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2、变更抚养权:孩...


·一、前妻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一、前妻去世财产如何分割?如果有遗嘱,那么房子归遗嘱继承人所有,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


·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是什么
       不管是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一定的理由的,结婚是因为男女之间的感情到了,而离婚很显然也就是因为感情破裂。但要是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此时也需要符合规定条件,也就是一定的理由。那到底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是什...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约定,通常是归女方所有。但是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女方患上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的时候,男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由其亲自抚养。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1、...


·协议离婚不出抚养费吗?
      对于夫妻双方欲解除离婚关系时,协议离婚无疑是最简单也罪节约成本的方式,此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分配等问题进行协商。有些人认为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不出抚养费吗? 一、协议离婚不出抚...


·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吸毒的,这属于恶习,要是一直不戒掉的话,肯定是会对婚姻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那此时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如果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管辖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对方吸毒如何提起离婚诉讼?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对方吸毒能起...


·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有哪些要注意的
      夫妻离婚很多时候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而对于无过错方而言此时也是可以提出离婚赔偿的,不过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