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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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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对于一些很少接触到法律的人来说,大多数的人对于法律了解的并不多。平时我们在电视上经常会听到关于行政赔偿诉讼的词,那么对于这里面的内容我们有理解多少呢?就拿时间问题来说吧,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就让的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视为告知诉权及起诉期限的: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后,被请求机关如果出现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这两种情况时,请求人可以在递交赔偿申请书后的期间(二个月)届满后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同时以上两种情况推定请求人清楚相关的诉讼时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包括未及时履行以及决定不予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未告知赔偿请求人诉权或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期限为三个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求人的起诉期限从其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二、直接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
直接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行政事实行为作出之日起的三个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行诉讼法第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通过上面的讲解我们都知道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分好多种,也不仅仅是以上的几点,一般来说,行政诉讼的时效是三个月。但是也会有不同的状况发生。所以我们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一定要询问相关的律师为我们进行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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