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二、房屋继承注意哪些问题

(一)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法定继承

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遗嘱继承排除法定继承

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未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法定继承

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在继承房屋的时候已经不再强制性要求先办理公证手续了,但是在以前这一操作就是必须的,否则的话无法顺利继承到遗产,也就不能办理继承房屋的过户手续。而在房屋的法定继承人上,与继承其他财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一致的。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屋买卖是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火爆的行业,为了规范商品房屋买卖这种行为,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法律依据,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资料。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一、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


·私人之间买卖房屋也是知道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由于此时没有
      私人之间买卖房屋也是知道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由于此时没有一个专业的人士进行指导,因此可能对如何书写购房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带来一份房屋买卖正规合同范文,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买卖正规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


·婚前房产有哪些,哪些属于离婚房产
       婚前房产不同于一般的婚前财产。房产的数额往往比较大,而且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完成过户。所以离婚的时候经常就婚前财产问题对簿公堂,那么具体来说婚前房产有哪些?若夫妻要离婚的话,那么婚前房产又该如何进行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房产有哪些,哪些...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质可能就不一样.而且近几年来,因为购买回迁房而引起的住房合同纠纷实际上也为您提了一个醒。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回迁房有没有国家颁布的房产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回迁房有没有房本是否有规定? 一、在我国回迁...


·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第一种情况: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民法典中的规定中就可以很明...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
      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原本签署生效的租赁合同会因此无法继续履行,于是经当事双方协商后会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但是您是否清楚该如何书写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出的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以供您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租方):X...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
      当今社会,离婚的概率变得越来越大,这不禁让人感到诧异,或许也太多的人会问,为什么离婚的概率会这么大,您也许会从新闻上,电视上看到不计其数的离婚的家庭,这已经变得习以为常了,一个家庭的破裂也直接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很多家庭最开始也是为着孩子的成长而一直忍受,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情...


·在当今政策的倾斜下,租房时代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租
      在当今政策的倾斜下,租房时代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租售同权,作为租房的新政,首先在广州提出推行,一经提出就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那么推行新政租售同权什么后果?下面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现实>理想,租购同权落实面临难题 广州一直是一线城市中行情没那么火热的一个,有人调侃...


·预售的商品房可以执行吗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


·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在房屋租赁关系当中,一方作为承租人,而另一方则作为出租人。双方的身份地位不同,那么在租赁关系当中能够享受到的权利和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也就是不一样的。那究竟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