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有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二、认定程序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殊荣,认定“驰名商标”是有严格要求的,其申请的难度也非常之大。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目前有3条途径可走: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新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异议是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后公告期内,还没有被注册之前,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的反对意见。这个意见任何人都可以提。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的注册商标范围要广很多,有的人可以认为自己就是驰名商标,把自己的商标保护范围扩大一些,那么可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商标局根据一定的标准去审查,如果经过审查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商标局可以认定你就是驰名商标。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新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争议和异议是不一样的,对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就是争议,争议和异议一样是有期限限制的。

在商标争议中和商标异议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道理是一样的。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新规定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行政管理上。商标侵权有很多种形式,有的明目张胆,就是直接就用名牌的商标,构成侵权是没有问题的;有的叫打擦边球,模仿名牌商标,有意让消费者混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那得具体分析。如果是驰名商标,那么他的保护范围要广得多,对普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对驰名商标却可能构成侵权,那么是不是驰名商标就很关键。有了这么个途径,可以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也是会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注册商标的,那么在注册商标时也是需要向商标总局提交申请的,如果在注册完毕后任何的企业和个人都是不可以随意的使用他人的商标,如果未经允许就随意的使用并造成了经济损害后,侵权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商标权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商标权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一)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均属于专利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必须先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再向人民法院起...


·2023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
      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自己所拥有的一个商标,注册之后在有效期内想要过户给人,过户就需要到商标行政部门通过特定的程序才能完成,但是在过户的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那么商标所有人想要提起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商标过户行政复议...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双方基本信息 双方信息包括: 1、受让方:合同编号、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2、转让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


·网络版权保护 原则是什么
      网络版权保护 原则是什么现在网络可以说是影响着每一个人,所以现在很多人喜欢在网上发表文章以及视频,虽然网络发展很快,但是我国相关立法发展却很慢,那么什么是网络版权保护,原则又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版权保护 网络版权也算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一、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质押的意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的特征 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简述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简述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委托作品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针对不同的作品,如委托作品、职务作品等等,确定著作权归属是很重要的。那么具体说到委托作品,您知道该如何确定著作权归属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简述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是必须请求保护色彩的。即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属于法定的专利权必须保护的设计特征。只有当专利申请提出请求保护色彩时,所请求保护的色彩才成为专利权保护的一个设计特征。这时,色彩与图案的结合、或色彩与形状的结合、或...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 二、恶意抢注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


·侵害商标权侵权责任都有哪些
      侵害商标权侵权责任都有哪些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