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期的法律法规风险。
2、防止质押权利的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效质押风险。
3、防止质押贷款本息超过质押物的本金及利息导致部分债权质押落空的风险。
4、防止虚假或不合法的质押登记,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在办理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时存单核押非常重要,不管是本社存单还是他社存单都要按规定进行审核,信用社经办人员要亲自查询核实存单的真实性,办理存单质押止付和存单核押手续,并需加盖存单开户社业务章,经办人章(或签字)及经办社核押日期,以防虚假存单质押和防范存单质押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银行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银行提供给存款户短期融资的一种方式,但如果居心不良者将从朋友处借取的存单质押给银行向银行借款,一旦还款有风险,那损失的最终是存客户。
其实借存单和借现金一样,一旦贷款到期,贷款人不还贷款,银行就有权把存单里的现金用于抵偿债务。而且贷款未到期,即使需要取款急用也不行。
二、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
1、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 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担保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 ,“ 出质人和质权人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押合同” 。这就确定了签订主、 从合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也是依法管贷、依法收贷的主要依据和核心内容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 ,目前不少地方仍存在合同条款不够全面规范、固定格式合同错填漏写、签章不全、时效不明、 “ 三 书一据” 未统一编号 、互不衔接、前后有矛盾等等现象 ,有的合同已明显失去法律效力 ,有的合同出现扯皮纠纷 ,所有这些都是贷款操作人员应注意避免的问题 。
2、贷款手续的严密、完整性
通常讲,持本人存单申请质押贷款,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章印到所在地银行机构申请贷款,经过受理审查认 ,核对存款人预留密押,存单履行背书签字手续,签定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后即可立据贷款,但对于他人存单,拥有权 利的出质人还必须到场签订质押合同,即使因故不能到场,也需提供出质人身份证件和同意为借款人贷款作质押的承诺书和委托他人办理质押手续的授权委托书。
3、质押单证的真实、可靠性
这也是确定贷款有无风险的关键因素,质押单证经签发人鉴定,与存单底卡、微机储存系统及存款人提供的密押核对相符,并由签发人背书、登记后 ,该存单视为真实、可靠单证,具备了出质基本条件,如果存单未在签发行登记和背书,办理质押贷款后 ,存款人向签发行提出存单挂失请求 ,那么一旦款被取走 ,质押贷款就会完全转化为信用风险贷款。
4、贷款额度的适度、合理性
我们通常都是按存单面值的一定折扣率来确定贷款额度,以保证贷款有足额的质物保证,但在实际运作中,我们发 现各地执行的标准千差万别,折扣率70%-90%不等,有些单位甚至按存单面值1: 1提供贷款,结果造成贷款到期后存 单不足以抵还款本息的倒挂现象,这个倒挂换句话说是由于质押率过高而造成的“空头”,也是贷款的又一风险因素,要避免这一风险,就必须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就单笔贷款而言比较科学的掌握方法是,以贷款到期本息 、 加上一个月追索期的逾期利息之和,等于或小于该质押存单在贷款到期日支取时应计的存款本息之和为衡量标准 ,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贷款有足够的偿还保证。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了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对较低的多,个人存款质押贷款对于申请人的最大好处,除定期存款单外,不需要额外的担保,存款在质押期间利息不受影响,到期仍能享受全部收益。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对于债券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是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进行的。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如果投资者进行投资,就与发行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对于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有哪些1、行业景气度低迷类所致:该类型的违约路径可以作如下刻画。经济下行,下游产业需求低迷,使得处于上中游的强周期产业(如煤炭、钢铁、有色、新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亏损导致资产大幅缩水;但...


·借条找人家代写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找人家代写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条找人家代有法律效力吗? 1、借条找他人代写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具体需要判断代写人是否有代理权。若是没有,要看这位当事人是否追认,如果不追认的话,则由代签名字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七...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愿在证券交易场所买入公司发行的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是一种投资行为。在出于某种原因,想转让公司债券的行为是否被许可呢。如果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该按照怎样的流程进行转让呢? 一、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 ...


·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2023
      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一、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而且经营风险较大,要求融资 的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方式;而对于传统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小,预期收益也较小的,一般...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1、债权债务抵消是指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2、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句俗话,但也十分在理,现实中很多债务人一直以各种原因拖着欠款不还,给债权人造成了一些损失。那么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 1、拿...


·银行存款继承公证费怎么支付?
      银行存款继承公证费怎么支付?1、银行存款继承公证费按照待公证财产总额的2%来支付,具体来说公证处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2、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50—80元。3、证...


·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一、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一、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借一百原则上也应该写借条,规范的个人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


·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
      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当今社会,借钱赖账的人越来越多。债权人为了能够挽回损失,就会进行代位权诉讼。但是一些债务人顾忌颜面都不想出庭,债权人肯定是想和债务人当面对质的。今天我们就围绕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解答,请您参考下文。一、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力时,法院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