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商标专用权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鼓励和扶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注册商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依法注册的商标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力项下的财产权。

第四条提供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借款人为出质人,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贷款人为质权人。

第五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注册号。

第六条借款人必须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一件注册商标有两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借款人为该注册商标的全体所有人。如果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以商标专用权出质的批准文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八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时,借款人应当持《商标注册证》和贷款人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贷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当负责拟制并向借款人提供统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格式化申请书。

第九条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资料后,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拟质押商标使用情况、质押商标权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实现商标质权的可行性等进行调查核实,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贷款人查证相关资料。

第十条贷款人在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应当预测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浮动。

第十二条拟质押注册商标的价值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认可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价值评估报告认定,也可以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对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书面认可。

第十三条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贷款意向的,借款人持相关材料与贷款人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和借款合同。质权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后,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在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后,及时办理发放贷款手续。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的15日内,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商标专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第十八条当事人双方解除质权登记或合同履行完成需要办理商标质权注销登记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授权的黑龙江省工商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申请办理商标质权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贷款人在进行贷后监控时,有权依据借款合同监督贷款资金用途;并应当持续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以及被质押商标的市场价值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第二十条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后,贷款人应当在借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将《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交还借款人。

第二十一条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依法行使质权,拍卖或变卖质押商标专用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贷款人从拍卖或者变卖质押商标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后,有剩余金额的退交借款人;优先受偿后,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利对不足部分金额向借款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各银行应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并加强与其他银行的信息交流。

第二十三条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遵循独立性、公平性、科学性、重要性、真实性等原则对商标专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因重大过失提供有遗漏的报告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询借款人商标专用权状况等信息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提供协助。

第二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联合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十六条各贷款人应当及时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笔数、金额、期限以及违约等有关情况向人民银行报告并抄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按年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支行通报本市的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情况。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应切实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建立健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监控和贷款收回与总结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上述文章可以看出,有关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的内容非常详尽。办法规定了商标权质押的流程和办理手续,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规定了商标权质押的条件,也明确了银行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等等,有关部门推出这样的管理办法,就是为了能使商标权质押业务蓬勃发展。


·律师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哪些方面?1、能够进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构建知识产权科学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转化和产业化。我们在办理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时,即以知识产权能否被充分保护为考虑重点,并全程关注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以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价值提升为己任,充...


·著作权具有的特征是怎样的
      著作权具有的特征是怎样的(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四)时间性,即法律...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商标续展变更费指的是商标续展费和商标变更费,这是两个费用。而且我国对于商标续展变更费收取是有具体的标准的,那么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 1、缴纳续展...


·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 ?
      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 ?一、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 考虑部分专利申请人经济收入较少,缴足各种专利费有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可根据有关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进行专利费部分减缓。 允许请求费用减缓的专利费包括: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有哪些?1)侵权客体的特殊性。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客体是作品,是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且基于广义著作权的含义,著作权侵权的作品既包括原始作品,也包括各类演绎作品。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往往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以盈利为目的而剽窃、篡...


·著作权法定许可包括的情形有几种
      著作权法定许可包括的情形有几种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


·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软件开发公司是必须要依靠著作权登记来保护自己的版权的,这样才可以通过研发软件为公司盈利。但是对于公司或者开发软件的当事人来说,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这个过程到最终颁发相关证书是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的。下面我们就专门来给您介绍一下,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一、获得软件著作权登...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转让合同生效的那一天开启进行一个时间的计算,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但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