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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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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离婚前妻是不能分割前夫的财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婚后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复婚的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前夫和丈夫的个人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归个人所有的,这里我们并不清楚前妻想要分割前夫财产的真正原因,但是,除了我们开头讲到的有剩余的共同财产没有被分割,否则双方在离婚以后相互之间就不再具有任何的责任和义务,除了两个人需要共同抚养孩子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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