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协议财产明细包括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协议财产明细包括什么?夫妻双方财产协议中必须包括共同财产的相关处理,共同财产包括以下类别。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每个人的婚姻都有所不同,但是属于财产分割的范围是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婚后所得的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由双方进行定夺。但是如果是双方商议不下的话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以此来对财产进行分割。



·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法院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 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


·离婚举证要法
      离婚举证要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婚姻双方离婚签字就可以了吗?
      婚姻双方离婚签字就可以了吗 可以了,毕竟两个人离婚前肯定都把该分的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都安排好了,写在离婚协议上了,这时只要双方都没有意见的话就可以签字了。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领取离婚证,才算双方离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大不用支付?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大不用支付? 1、给付期限:一般至孩子18周岁,如果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


·离婚后怎么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往往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需要变更的,要先和另一方协商才行,如果协商失败怎么办呢?离婚后怎么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关于孩子监护...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抚养权变更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抚养权变更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二人曾经生育子女,那么子女的抚养权必定归属一方所有。但是即使一方已经获得抚养权,但是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但往往有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抚养权变更以后,往往不去执行,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抚养权变更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


·婚姻起诉财产分配得做法是什么?
      婚姻起诉财产分配得做法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
      要是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话,可以说对夫妻感情的影响是很大,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很多,而此时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那究竟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


·离婚的方式和手续
      1、离婚有几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