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了,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③、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


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


④、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


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


⑤、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概念


二、交通事故受伤后一般什么时候评残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确,这就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没有办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终结出院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如果有内固定物的,就必须要等到内固定物取出来,恢复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这个时候治疗还没有终结,对于将来治疗终结后,当事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是否能够完好如初,还无法判断,依据此时当事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因为这无法反映和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这个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 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由本机构内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复核。复核人对鉴定结论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很少会有当事人都没有受伤的情形,但是在事故发生之时,确实没有任何一方有损伤,之后又被认定为是伤残,此时也不会得到赔偿。通常情形下,交通事故的伤残人员,需要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左右,完成鉴定,然后索赔。




·新房价格贵,并且很多是期房,交房时间久,因此,很多上虞市民喜
      新房价格贵,并且很多是期房,交房时间久,因此,很多上虞市民喜欢购买二手房,这样买好后就能马上入住。一般来说,买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完成,比买新房的手续要多一些。而买卖房子,涉及到一些税费。那么,上虞二手房交易涉及哪些主要税费?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上虞二手房交易涉及到哪些...


·私家车普及的今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默认的规矩
      私家车普及的今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默认的规矩了,却总有人知法犯法。国家为了杜绝酒驾行为,特别制定了相关法律条款来规范驾驶行为。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现在醉驾后果是什么?而醉驾与酒驾的定义是什么?而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现在醉驾后果有多严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证明、对方驾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病历、病案、诊断书、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护理费发票等。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一...


·承租人租车欠钱不还怎么办?
      承租人租车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进行诉讼或者调解。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二、民间借贷纠纷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交通法醉驾法律条文
      交通法醉驾法律条文 (一)醉酒驾车的鉴定标准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车祸物损中有误工费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车祸物损中有误工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


·电动车出车祸的责任划分责任是怎样的
      电动车出车祸的责任划分责任是怎样的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沟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


·新车保险费用计算器公式是什么?
      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为了出行方便,自己配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当我们去购买一台新车的时候,我们除了要准备购买新车的钱,在购买新车时国家还要强制性我们购买相应的车险,除了强制性的一部分车险,我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买其他的车险,我们在计算车险保险...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当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不仅受害人本人遭受了直接侵害,而且在受害人对第三人负有扶养义务的时候,因受害人已经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该扶养义务,所以享有被扶养权利的该第三人也必然遭受损害,此种损害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