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伤残十级赔偿多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伤残十级赔偿多钱?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或农村)×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当事人要去做鉴定,接受鉴定所专家的全面检查,拿到鉴定书,上面写十级伤残,当事人拿到的赔偿金一般不超过十万。这样的伤情不严重,双方可以在交警的协调下达成赔偿协议,之后因为赔偿发生纠纷,受害人在两年内可以起诉。



·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是什么?
      每年到了夏天,各地都会陆续公布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像建筑工、外卖员等户外工作者,可以拿到几个月的高温费。有些生产车间,也会向工人支付高温费。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都给工人发高温费,只要能够拿出依据,企业并不算违法。那么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车...


·一、交通事故要赔偿车辆贬值吗?
      一、交通事故要赔偿车辆贬值吗?首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物权法第三十七条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可以明确,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财产损害是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实行完全赔偿原则。其次,车辆贬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被损坏的车辆往往会得到修理,一般认为车辆...


·交通事故包庇罪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包庇罪怎么处罚?对于包庇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将在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出行方式主要是依靠各种交通工具,速度大大提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出行方式主要是依靠各种交通工具,速度大大提升。然而,便捷的同时,愈来愈多的交通事故不断出现。为了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不至于手忙脚乱,交通法规不断完善,争取更为便民。为了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出现了青岛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四步”就能完成快速处理工作...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所以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非常严格,那具体来说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工伤?详细内容请在下文...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一、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投资公司债券既要有所收益,又要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债券的特点,投资公司债券的原则主要有: 1、收益性原则 不同种类的公司债券收益也不相同,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例如信用评级高的公...


·在醉酒状态下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意识,在这种状态下开车就会
      在醉酒状态下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意识,在这种状态下开车就会造成很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因为醉驾或者酒驾引起的,可以说醉驾的危害性很大,我国的相关法规对于醉驾管理比较严格,那醉驾掉消驾照从什么时间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醉驾掉消驾照从什么时间算?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


·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内容是怎样的?
      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可以说交通事故已经是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头号敌人之一,因此各位应当对交通事故的相关内容做一定的了解。但是不同的地区标准不同,律师265我们在这以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内容为您做个示例。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22456×20 = 4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做伪证有什么后果?
      当今的法治社会,凡事都讲证据,证据又分为人证和物证。而在现实案例中,存在着证人做伪证的情况。做伪证不仅会使得真想无法还原,被发现后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马路上川流不息,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日益频繁。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做伪证会导致什么后果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1、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


·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
      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重大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