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二、组织和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三、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综上所述,引诱幼女卖淫是严重刑事犯罪,这种犯罪对受害人的身心危害极大,判定此罪成立的条件,主要看是否有引诱卖淫的客观行为。对于引诱强迫幼女卖淫,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幼女重伤死亡的,对犯罪分子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在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有时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不少人对簿公堂,给孩子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那么您是否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


·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属实后如何保护财产?
      离婚时会进行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协商解决。若一方擅自进行共同财产转移,如转移至本人直系亲属账户。另一方可申请法院进行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并请律师协助收集证据或直接申请紧急保全财产。提醒:只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才是违规的,正常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不算转移财产,申请保全后要在十五...


·一、重婚罪的亲子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亲子鉴定流程是什么? 1、委托单位(人)填写委托书。委托单位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2、自愿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出生证,留下复印件。 3、被鉴定人自愿照像。 4、抽取被鉴定人的血样。 5、将标本送交专业技术人员,并签收。 二、重婚的认...


·一、徐州抚养费标准年如何规定的?
      一、徐州抚养费标准年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在生活当中,像离婚和无效婚姻这些事情,都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有一部分人容易把一些意思相近的词汇进行混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无效婚姻就必须进行离婚,无效婚姻其实和离婚是不一样的。我们下面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一、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


·老人去世没遗嘱怎么分家产
      老人去世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女方怀孕期间能协议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能协议离婚吗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


·能不能放弃抚养费,放弃行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会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产生歧义。但是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也存在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形,从法律角度来看,能不能放弃抚养费,放弃行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能不能放弃抚养费?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想出越来越多赚取利益的方法,其中有不少不法分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来换取高额利益,致使国际公共财物受到严严重的损坏,对于这个非法采伐的行为国家是将其入罪的,一经发现必须要严肃处理,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这个罪名的资料,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这...


·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一、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仍然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但是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时候会保护过错方。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过多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一、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