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过,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完全为满足个人欲望而负的债务;抚养非婚生子女所负的债务等。二、离婚债务该由谁偿还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真正的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同样适用,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实践中,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其实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法律中规定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要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不管是在什么时候都是由个人来承担还债。作为债权人,虽然债务是发生在债务人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但此时也不得要求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拖欠抚养费12年还可以追讨吗?
      一、拖欠抚养费12年还可以追讨吗?拖欠抚养费12年在法律上已经超过了诉讼时限,是不能追讨回来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如果对方主动要求清偿时,您也可以获得这笔抚养费,至于金额,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方能执行。二、拖欠抚养费怎么办拖...


·讨债技巧—围魏救赵催款兵法
      

围魏救赵这一兵法,动用到军事上,是指要避开敌人坚实的部分,而向敌人的弱点发起功击,这样比较有利消灭敌人;动用到经营活动中,则是乘虚生产新产品,开辟新市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争得一度之地;运用到催款活动中,强调要用迂回战略,找到牵制债务人的致命之处,迫其主动还债。

<...


·欠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 怎样才构成诈骗罪
      在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其实很容易就引发纠纷,这个时候对于债权人而言可能就比较麻烦,因为涉及向债务人追债的问题,如果遇到那种无赖的话,很有可能自己借出去的钱就无法要回了。那一般此时欠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欠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债务追偿权是否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要根据情况来判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但需要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


·新婚姻法 婚前债务由谁承担?
      新婚姻法 婚前债务由谁承担?男女双方结婚前,有的会有一些债务,比如信用卡欠款、房贷等。而双方结婚后,如果因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应该算共同债务,双方一起承担。在婚姻法之后,最高法陆续公布了多部司法解释,也被称为新婚姻法,那么,新婚姻法 婚前债务由谁承担?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


·首付女方出男方写借条是否合法?
      首付女方出男方写借条是否合法?首付女方出男方写借条是合法,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属于合法的。婚前男方出钱付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女方进行补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


·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为活期?
      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为活期?一、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为活期 保证金账户分为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金。如果与银行约定的保证金存款为活期,那么,遵循活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按季结息,按季计结的利息划回存款人结算帐户;反之,执行定期存款利率的,遵循定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利随本清,计结的利息划回存款...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一、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 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