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

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

专业工程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这样可以使得工程的进行更加的迅速。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参考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厂房只要求面积大小,厂房可设在外地)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结构 、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 、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 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二)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参考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

(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厂房只要求面积大小,厂房可设在外地)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 、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物;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三)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参考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 油漆工 、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以上就是我们对“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问题的回答。钢结构工程可以进行专业分包,而且根据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差别分为三类承包资质。所以可以根据工程的不同找不同资质的专业分包者进行建筑施工。


·个人工伤鉴定条件有哪些?
      一、个人工伤鉴定条件有哪些   (一)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三)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二、...


·夏天上班中暑晕倒算不算工伤?
      夏天上班中暑晕倒算不算工伤?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六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六级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


·拖欠工人工资多年有赔偿吗
      有赔偿。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拨打热线12333;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加班工资该怎么算?
      劳动加班工资该怎么算?虽然比较常见的是标准工时制度,也就是八小时工时制,但也是存在其他的工时制度的,就包括综合工时制、计件工资制度等等。然而在不同的工时制度下,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那此时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也是不同的。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劳动加班工资该怎么算。1、标准工时...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 一、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


·工作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
      工作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 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 昆山工伤鉴定过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


·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在我国,羁押属于一种当然状态,是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被采取羁押措施的人,并不代表其就有罪。因此其在羁押期间的相关待遇还是应该适当的保留的,那么您知道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