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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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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直接参与的话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的其他责任人员,也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与相应的刑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二、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1、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2、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3、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4、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5、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6、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7、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8、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9、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10、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11、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12、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1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14、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假如财务人员是按照公司高层领导的要求被迫帮企业偷税漏税的话,有可能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具体还是要根据财务人员对企业偷税漏税起到的重要作用来分析的。财会人员对企业的营收、纳税问题应该是最敏感的,发现有问题绝对不能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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