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婚姻法对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对债务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综上所述,对债务的规定是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销,对于婚后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的,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的时候应该由两人共同承担,但如果是一方债务没有用于共同开销那么就是属于个人债务。



·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是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内容,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如果不满意行政处罚的,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层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处罚,是行为人没有犯罪的行为,但是又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那么关于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 根据《征管法》、《行政复...


·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
      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


·夫妻一方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父债子偿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这是一个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说法,一种对孝心的解读和做法。所以现在,在我国现状也有这个说法的,而且这个习俗现在还在使用着。那么父债子偿这一做法,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的,只要儿子愿意还,那也是未尝不可的。当然,在法律上是...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死亡的话,那么公司的一些债权债务肯定不会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死亡就消灭的。所以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以后,公司肯定要针对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并且也要及时的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可以是多少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可以是多少?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可以有很多的类型,而且不同类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都是不一样的,而且运用不同的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换,有很多的方面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比如说在会计的做账方面、发行的金额方面等等,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可以是多少?...


·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适用?
      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适用?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可以适用于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


·企业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的做法有哪些
      企业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的做法有哪些 一、对于比较重要的大客户,不能完全听任对方过多的款项积压,定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价预估该客户的风险值,并进行严格监控,必要时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证措施,避免最终债权落空 事实证明,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其风险防范能力都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往往通过...


·债务追讨律师多少钱,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债务追讨律师多少钱,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很多人在债务追讨的过程中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是聘请律师肯定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那么当事人需要支付债务追讨律师多少钱呢?针对这个问题,师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债务追讨律师多...


·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
      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 一、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 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合法的行为,主要是因为这属于两段不同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对方不予还款可以起诉,具体程序如下所述: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