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结婚了,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在对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处理问题上,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双方都对其有平等的享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在共同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而不能由一方擅自决定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二)如果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上,还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因一方挣得少就少分甚至不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无论挣多挣少,都应当尊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四)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对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男女按照规定领取到了结婚证为准。若是双方没有领证,而是举行了婚礼,也通过摆酒的形式通知了各自的亲朋好友,这种也无法认定为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认定。在这样的关系下,其实对双方的切身利益的保护都是很不利的。



·抚养义务能不能放弃,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抚养义务能不能放弃,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抚养义务通常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虽然这属于我国法定的义务,但是实践中,有的人因为自己没有抚养能力,因此就想要放弃这个义务。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抚养义务能不能放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义务能不能放弃 (一)从子女出...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诉讼离婚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我们现在对于婚姻的满意度越来越高
      我们现在对于婚姻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因此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避免在离婚时造成一定的损失。离婚的过程中,一般存在两大问题,一个是财产问题一个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婴儿抚养费每月给多少钱?根据父母的基本收入来进行确定,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一,婴儿抚养费每月给...


·可以申请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在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会事实施拘留的方式,这是为了将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刑罚,缉拿归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司法活动也可能会产生错误。如果我们遭受了错误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我们将针对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为您介绍。 ...


·夫妻双方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个?
      有的公安机关办案过程粗放,在破案压力下,可能将普通人当做犯罪嫌疑人,错误的羁押。经过证实,当事人无罪的,经释放后可以提出国家赔偿。毕竟,在拘留期间,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伤害,并且失去收入。那么,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个?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


·一、离婚儿子财产如何确定归属?
      一、离婚儿子财产如何确定归属?离婚儿子财产确定归属是根据哪一方有利于生孩子生活的原则进行儿子抚养权确定,至于财产平均分配。婚后获得财产,是共同财产,如离婚要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抚养费,按当地生活水平给付。家庭暴力较重的,适当给付赔偿。 离婚财产分割即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是指离...


·大家都知道
      您都知道,婚生子女是受保护的,有合法的财产继承权。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存在着一大批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呢?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财产继承有什么不同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下。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需要公平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财产,若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话,离婚后依旧归自己所有,不发生其他关系,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配,也可平分,若没有协议好的话还可以进行上诉,经过法院处理。 《最高人民法...


·离婚共同财产问题有哪些?
      离婚共同财产问题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


·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那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下有不少夫妻最终都是离婚,但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产生争议。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做出相应的处理。那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姻中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