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个地方能做亲子鉴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自从亲子鉴定对私人开放以来,亲子鉴定的人越来越多,而出此案哪些情况可以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手续,哪个地方能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问题一直都存在着。本文我们就带您了解有关亲子鉴定的问题,为您解决以上困扰。

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父权鉴定,是依据孟德尔遗传的分离律,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有亲生关系的法医活体鉴定。DNA亲子鉴定测试。DNA亲子鉴定是通过人体任何组织取样(例如口腔上皮细胞取样),也可以在孩子未出世前进行。该方法是目前亲子测试中最准确的一种--准确率可达99.99999%,具有精巧、简便、快速、经济、实用的特点。父子关系相对机会(RCP),按照国内外亲子鉴定的惯例,当RCP值大于99.73%时,则可以认为假设父与孩子具有亲生关系。 ?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DNA鉴定在刑事案件方面的应用

1、强奸致孕,需要确定犯罪嫌疑人;

2、高度腐败的无名尸体或骸骨,需要确定身份的;

3、对拐卖的儿童进行的亲子鉴定;

4、交通事故至死,亲属需要认领尸体求得应有赔偿。

DNA鉴定在民事方面的主要应用

1、办理移民;

2、子女户口登记;

3、财产继承纠纷;

4、怀疑婴儿被调换;

5、超生子女的血缘鉴定;

6、非婚生子女的血缘鉴定;

7、失散子女的血缘鉴定;

8、男子想证实孩子是否是亲生;

9、被领养的孩子寻找亲生父母;

10、帮助寻找失散的家庭成员;

11、鉴别双胞胎是否来自同一父亲;

12、帮助妇女从孩子生父处获得子女抚养费用;

13、帮助父母亲取得亲生子女的监护权和探视权;

14、试管婴儿的血缘鉴定,鉴别经体外授精获得的试管婴儿有无实验室的差错;

二、哪个地方可以做亲子鉴定

一般三甲级医院都可以做,各地要求不同,大概需要司法部门出具证明才行。目前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很多,但上户亲子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所以,选择鉴定机构,必须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亲子鉴定报告一定要全国有效并被全国的公安、司法等部门认可,必要时还需要国际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亲子鉴定的技术越来越成熟,用途也越来越广泛,而且现在私人亲子鉴定机构不需要提供任何手续,这对于鉴定者来说更加方便更加有利于保护隐私。是越来越多人采取的一种方法,关于“哪个地方能做亲子鉴定”的更多问题或相关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徐州律师!


·成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成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对于每一个被征地者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以后的生活。而东三省近年来发展越来越迅速,其中黑龙江省在征地改建方面涉及到土地的使用也越来越多。那么,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一、“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以夫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民合法使用国有土地,会获得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妻离婚后对房产的分割、父母赠予子女房产等情况都会涉及到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登记,将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分别 从不同的情况加以说明,希望对...


·两年未征收,征地批文会自动失效吗?
      两年未征收,征地批文会自动失效吗?会,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但国务院出台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中有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为两年,超两年不征收的,批文会失效。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来源,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农民家庭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家庭通过签订这个合同来确定对某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享有,可以依此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


·农村土地承包权多少年?
      农村土地承包权多少年? 一、土地承包的期限应当是多长时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


·林地可以买卖吗 林地如何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在承包期限承包林地的,在这个期间内,发包人是不可以收回林地的,需要继续对承包者提供林地使用权。林地可以承包,但是,林地可以买卖吗?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林地,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包括用...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的,否则很容易造成违规转让,是需要进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可是,您知道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是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 一、什...


·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
       在我国只要是土地使用就会有相应的年限,那么,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所以不同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会存在较大的差别,另一方面还有合同的签订条款存是双方的协议结果,所以对于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没有较为准确的回答。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


·如何进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
      土地改革以后,我国土地制度以集体所有,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拥有了在依法享有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房屋的权利。那么农村居民应如何进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呢?下面,我们就和您简单聊一聊。 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