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二)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三)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二、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要考虑以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现实中,不少人会将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混淆,但其实这二者是不同的。其中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过错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而离婚经济补偿则并不要求一方在婚内具有过错,只要双方有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



·婚前检查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婚前检查的范围是怎样的男女双方结婚后,要想生一个健康的宝宝,必须具备优生的条件。婚前检查是确保优生的一个关卡。第一,通过检查,看男女双方有无有碍优生的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精神病、痴呆、癫痫、色盲等。这些都是可能遗传给下一代的疾病。第二,婚前检查,有利于发现男女生殖器官的疾病...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很多夫妻在发生矛盾之后没办法解决会选择进行分局
      很多夫妻在发生矛盾之后没办法解决会选择进行分局,分局期间还是属于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的,还是认定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财产共同所有,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大长期分居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长期分居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在...


·在离婚后不给财产怎么办
      在离婚后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一、离婚申请冻结银行卡财产保全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申请冻结银行卡财产保全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


·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期间当事人不仅需要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还需要做好开庭的准备,这样才会尽可能地使审判结果符合自己的预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复婚登记的时间没有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教育为国家之根本。一个国家没有良好的教育体系就意味着这个国家
      教育为国家之根本。一个国家没有良好的教育体系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未来就没有光明,而作为教育的先锋战士也就是教师,他们的素质和薪资等方面的因素就直接的影响到国民教育的发展。本文就教师绩效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为您展现一下教师们的工资构成及其发展现状。教师收入是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


·夫妻一般结婚几年算共同财产
      男女在办理了登记结婚成为了正式夫妻之后,那么一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对婚前的个人财产,有的人就在问究竟要结婚几年算共同财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在过去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认为结婚后或结婚后几年就可以将一方的婚前...


·新婚姻法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民法典》子女...


·已签订协议离婚反悔可以吗?
      有很多夫妻在生活方式和感情不合之后会选择协议离婚,那么什么条件符合协议离婚呢?已签订协议离婚反悔可以吗?协议离婚肯定是把财产等问题都协商好后才办手续的,是有法律效应的。离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重大的决定,还是小心点好。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下介绍。 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