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对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是没有明确规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断、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时,一般是按照三大标准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如子女在不同的年龄段的需要是不一样,随着年纪的增长,学费、教育费、生活费等都会发生变化。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抚养费并不是漫天要价的,是需要切合抚养人的自身能力,他的工资水平,财产状况,身体状况,如果一方患有残疾或者疾病,自身的生活都难以为继,此时抚养费就应另当别论了。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都是不一样的,比如上海和一个乡镇的差距,明显是不一样的消费水平、物价水平,教育费等等都是有很多差距的,因为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确定。二、虽然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没有具体数额的,但是有一般的标准,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无固定收入和特殊情况三类: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要考虑到期月总收入,一般的话,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是这一般是一个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对于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考虑到两个孩子的费用支出更多,抚养费的比例应当适当提高,但是也不能过高,一般的话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内。2、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当然就是依据当年的总收入的情况来定了,而对于没有办法提供收入证明的情况,一般是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比例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给付。3、有特殊情况的,就比如说抚养人患病、因伤残疾等原因无力支付的,或者是抚养人突然升职、发家等情况的,可适当降低或提高上述比例。而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问题,也是争执比较多的一个方面。三、抚养费的给付无非是两种方式,一是一次性给付,一种是定期给付?1、一次性给付现在很多人都愿意采取这种一次性给付的方式,因为有些获得监护权的一方担心对方日后支付不及时或者变卦不愿意支付,或者是抚养的一方,也考虑到一次性支付会减少很多麻烦,双方都愿意采取这种方式,而法院也考虑到双方的情况,法院的执行效率问题,在判决时也会采用这种方式。2、定期给付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候,如果约定定期给付,一般就会明确具体的期限,比如按月还是按季或者是一年一付,具体的金额按照上述的标准进行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一般是由双方离婚的父母来进行协商的,而对于费用的标准就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协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为了更好的处理双方的事情就一定要协商才能更好的处理,从而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理论上是不可以互相取代的。离婚时夫妻需要针对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的规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如果夫妻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二、...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要如何解决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在分裂的家庭中,不管是离婚家庭,还是丧偶的单亲家庭中,都是一个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对于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通过整理,发现面对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两大注意事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而此时如果已经生育有子女,那对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也是应当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此时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 1...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已经实施了,但很多人对于其相关知识还是不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下面就由律师我们给您整理有关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内容吧。 (一)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内容 1、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


·一、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判例结果过低怎么办?
      一、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判例结果过低怎么办? 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抚养费的数额在对方无固定工作的情况下,通常以被抚养人居住地人均消费支出为准。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
       很多人受电视剧的影响,认为只要涉及到离婚的,则就一定要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有的案件是可以请律师的,那是不是离婚就必须请律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 以下案件有必要聘请律师: 1、“经济实力...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起诉离婚前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起诉离婚前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1、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记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


·大家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
      您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因为未成年的身心没有成长健全,做错了事情肯定是需要有人进行承担进行解决的。这就是牵扯到了监护人的问题。对于监护人一般都是指可以对孩子的行为负责的人。那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