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要怎么公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要怎么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二、房产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父母婚后出资买房时如果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可以在买房时去司法公证机关就该赠与行为,向司法公正机关申请就该房产只赠与夫妻之间的某一人,在公证程序完成之后,该赠与即有效,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公房转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新婚姻法当中针对房产的问题,除了普通的商品房分割作出了规定以外,如果夫妻双方居住的房子是属于公产房性质的话,离婚的时候,对公产房的分割,在新婚姻法当中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公房转成的分割问题是比较麻烦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公房转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转承 ...


·开发商违约的该怎么退房
      在购房的过程中,出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这个时候,作为购房者其实是有权利要求退房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退房。那到底开发商违约的该怎么退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违约的该怎么退房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本身是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房子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本身是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房子,所以很多公民本身都认为安置房的造价要低于自己原来住房的造价。其实在某些情况下也并非如此,因为安置房的修建也是各方面指标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四川安置房造价指标大概是多少?一、四川安置房造价指标大概是...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房屋重置价格×(1-已使用年数÷耐用年限)。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法律目前是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的看当地的拆迁公告。房屋的补偿依据主要是看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来...


·租房合同对方毁约如何维权
      租房合同对方毁约如何维权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单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索赔如下: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续租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续租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可以毁约的,不过要承担毁约责任。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


·父母离婚房子归谁,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近年来,离婚案件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较大的,就司法实践来说,离婚案件不仅在青年人身上会发生,在老年人中也是时有发生的,此时,父母离婚房子归谁?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父母离婚房子归谁? 有夫妻双方自主分配,若协议不成...


·关于公积金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关于公积金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公积金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就行分割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


·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合同效力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
     1、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出卖人以法律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请求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