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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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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该在多久之内?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1、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三、一般民事案件到哪里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综上所述,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作为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样能争取到一些时间。当然,根据民诉法规定,即便被告没有提出,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没有管辖权的,要移送管辖。毕竟,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案件类别不同,如果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案件,容易产生误判的情况。



·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


·移送管辖回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回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是有的;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


·南京秦淮等五区知识产权案件移交铁路法院受理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的管辖的案件是南京市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的除了专利、植...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民事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


·专属管辖依职权移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属管辖依职权移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


·法院转移管辖权的过程中可以撤诉吗?
      法院转移管辖权的过程中可以撤诉吗?法院转移管辖权的过程中是不可以撤诉的,《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


·移送管辖的财产保全如何处理
      移送管辖的财产保全如何处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争...


·一般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
      一般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 一、一般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 当事人可以就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提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对于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虽然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管辖权异议程序审查范围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程序审查范围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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